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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问题频出凸显粮食安全之忧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3-11-13 13:43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赵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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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当今"天下粮仓"的中储粮系统,承担着国家粮食战略储备和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两项重任。成立10多年来,中储粮为稳定全国粮食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该系统近年来发生的多起贪腐案件,也正是利用了其所掌握的资源,由官商勾结所导致。中储粮的自我整改以及外部监督机制的构建,都值得期待。
  2013年9月30日,"十一"长假前上班的最后一天,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的中储粮大厦,进出人员步履匆匆。
  这栋楼里除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外,还有多家粮食企业在此办公。一位接近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高层的人士对笔者感叹道:"前两年这里风光得很!"
  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则说:"不知道节后会有什么变化?公司上下都知道中央巡视组9月23日向总公司反馈了巡视情况,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不可能不整改。"
  上述工作人员所说的中央巡视组,于今年5月底开始,共有10个中央巡视组分别对内蒙古、江西、湖北、重庆、贵州、水利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出版集团开展巡视。
  对中储粮进行巡视的是中央第一巡视组。
  据中储粮总公司网站消息,9月23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向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反馈巡视情况。巡视组组长刘伟代表巡视组作反馈时指出,中储粮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且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有的投资决策不够科学,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较多隐患,虚报库存、掺杂使假等问题时有发生。
  就在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中储粮总公司正在着力整改"河南分公司腐败案件"中所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要认真吸取"河南分公司腐败案件"的严重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向笔者分析认为,中央决定对中储粮进行巡视,与河南分公司腐败窝案有关。
  河南挖出110名官仓"硕鼠"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近几年贪腐案件频发。"据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一位检察官透露,至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于2011年12月9日被调查前,该分公司许昌、安阳、周口等直属粮库已发生多起贪腐案件。
  2010年6月底,许昌直属粮库原主任任国正、原副主任姚宝山等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上千万元被检察机关批捕;当年7月底,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驻滑县的两名监管员也因受贿被当地检察院批捕。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张姓工作人员清楚地记得,当时案发后,在内部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司管理层对河南境内的所有直属企业骨干分子"提醒"说,"大家要增强政治敏感度",因为腐败案件频发"关系到中储粮能否继续成为国家粮食政策收购的主体"。
  但公司管理层的"提醒"并没有惊醒一些直属粮库的负责人。
  2011年11月,周口直属粮库原主任乔建军涉嫌携款3亿多元外逃,河南省检察机关立即介入侦查。
  经查,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乔建军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粮库中的"储备转换粮",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和差价补贴。卖粮款和收购资金五笔共计2.37亿元未入粮库账户,而是直接转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经地下钱庄流出境外。
  据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中储粮粮库收储的粮食大致可划分为三种:"储备粮""托市粮"和"贸易粮"。"储备粮"为执行国家战略储备任务而收储;"贸易粮"则是粮库为谋利而自行购进、卖出经营的粮食。
  而"托市粮",即是每年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而收储的,也叫最低保护价收购或者最低价收购,是2006年起我国实行的以国家储备库为依托,烘托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收购方式,也是为了稳定市场粮价、促进农民增收、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民"而采取的调控手段。
  "三种粮食虽然价格不一,但在现实中却没有明显界限,之间的转换存在利润空间。"这位工作人员说。
  在查办乔建军案件的过程中,河南省检察院不断收到有关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越查线索越多。据介绍,检察机关目前已立案查办110人。其中,涉及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干部员工81人,包括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原副总经理杨宏杰以及26名直属粮库主任等处级干部。
  据了解,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列贪腐案件中,有一部分已经法院审理判决,还有多起案件正在侦办中。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鹤壁市检察院指控的李长轩受贿犯罪事实有65项,均被法院确认。
  法院审理查明,李长轩在担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振水、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等6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07.9万元、美元4.5万元,为宛振水等人在"托市粮"收购、中央"储备粮"调拨、人事安排、粮库建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李长轩另有人民币893.6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长轩无期徒刑,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李长轩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陈粮原地"空转"套取巨额补贴
  "库存粮食左手倒右手,国家大笔补贴资金就到手了。"据一位办案检察官介绍,作为全国粮食生产大省,河南省年粮食总产量占全国十分之一,小麦年产量能占到全国的四分之一,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每年收购"托市粮"数量都在400亿斤左右,每年得到的国家财政补贴达数亿元。
  相关资料显示,2000年国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专门成立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收购、储备粮食。为保护粮农利益,国家从2006年出台了以保底价收购粮食的政策,差价由国家财政按收储数量补贴到中储粮公司。中储粮也被誉为当今的"天下粮仓"。在每年"托市粮"收购前,粮库要按计划在粮食市场拍卖掉陈粮,腾出库容为收购新粮做准备。而一些基层粮库与粮商或面粉生产企业串通,让其购买粮库陈粮,等当年的"托市粮"开始收购时,粮库再从企业手中把陈粮买回。
  在此过程中,实际上,陈粮在库中原地未动,账目上却显示大进大出。
  在李长轩一案中,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多个基层直属库与个体粮商、面粉生产企业等勾结,玩起了"空转粮"。也就是说,在虚假交易过程中,粮食原地"转了个圈",就能为粮库、关联企业带来补贴,而实际收购的库存数量远小于报表数字。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中储粮系统承担着国家粮食战略储备和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两项重任,在承担"托市粮"收购任务的同时,享受着国家专项的政策优惠,即每收购一吨"托市粮"可获得收购手续费50元、保管费86元,陈粮轮换销售手续费30元,还有差价补贴。
  为方便农民售粮,中储粮总公司允许有资质的民营粮食企业参与"托市粮"收购。为了进入"托市粮收储企业名单",赚取国家的补贴和粮食保管费,很多民营粮商不惜重金向李长轩及各直属库主任等关键人物行贿。李长轩受贿金额中就有300多万元来自几十名各类粮商。最多时,河南小麦托市收购的企业粮库库点增加到4200多个。
  其中,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振水14次向李长轩累计行贿22万元,该公司每年都被纳入河南省的"托市粮"收储名单,李长轩还帮助该企业延长粮食储存时间,晚提交拍卖等办法,多赚取国家的粮食保管费。
  案件侦办中,河南省检察院组织24名专业审计人员,对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部分直属库的账目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审计,一举揭开了利用"转圈粮"骗取国家巨额粮食资金的内幕。
  据河南省检察机关调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51个下属粮库,至少有35个存在"转圈粮"。最多的宁陵县直属库4年"转圈粮"3.6亿斤,邓州和滑县直属库3年各"转"了两亿多斤。目前,检察机关已查出河南各直属粮库"转圈粮"28亿斤,总价值28亿多元,直接骗取的国家粮食资金超过7亿元。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2009年、2010年账面显示,当年从农民手中收购了全省80%以上的粮食,而实际收购量不到50%。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相关人士估计,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每年存储的粮食至少有六分之一是"转圈粮"。"'转圈粮'不仅直接危害国家粮食安全,还使高层对国家粮食储备情况掌握不到真实情况。"一位办案人员说。
  官商勾结"啃"粮库
  来自鹤壁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在向李长轩行贿的60余人中,有十余人是商人,这些商人的行贿金额占到了800余万元,接近李长轩受贿总额的60%。
  2000年9月,粮食管理和收储分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2004年更名为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成立,这是中储粮所属14家区域性管理机构中首家揭牌运营的单位。成立之初,其粮食存储点70%是租用企业和民营粮商的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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