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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3-11-27 13:45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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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今社会,新闻媒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影响公众生活和情绪、左右社会舆论的重要载体和公民参与的关键因素,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之后,新闻媒体与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日益密不可分,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新闻媒体传播的信息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本文从分析新闻媒体社会责任出发,分析了我国新闻媒体社会责任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新闻媒体公民参与社会责任

  新闻媒体作为特殊的意识形态,它以各种事实的报道来展示世界的面貌:它通过各种言论的提出,宣传新思想、新观念,从而影响世界的发展。新闻媒体作为传播新闻的媒介承担着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公共信息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责任。因此,媒体应当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承担起身上做背负的社会责任。

  一、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理论

  新闻媒体社会责任的思想最早出现于上世纪20年代的美国,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制订《报业法规》,提出了报纸的责任问题,后来这一理论传到了西欧和其他发达地区。最初在西方社会,“社会责任理论”是指:“一种对‘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修正或限制的理论,同时又称其‘新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简单来说,就是主张有限制的新闻自由、承认政府对新闻业干预和控制的一种新闻观念,并且认为,新闻媒体在实行自己职能的时候,要对社会承担责任。

  社会责任理论强调自由是与责任和义务相伴的,在我国,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内涵更加丰富,而且更强调对社会承担责任。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江泽民同志就提出“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2009年11月28日,胡锦涛同志在参加世界媒体峰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新闻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新闻媒体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胡锦涛同志还指出:对各类媒体来说,树立和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这些指示,都规定了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崇高使命和社会责任。

  二、新闻媒体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

  (一)坚持进行真实的报道,扩大民众的知情权

  新闻媒体报道真实、全面、及时、准确与否反应了一个政府民主程度和公民知情权高低的一个重要标杆。新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的重要载体,必须反应民众意见,反应社会发展规律,维护公民和社会利益,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在满足公民新闻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政府民主开放。

  一切新闻都必须是真实的,这是新闻存在的最基本条件。新闻之所以能够赢得如此巨大的读者、听众和观众,被他们接受并成为他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精神向导和鼓舞力量,关键之处就在于它是真实的。如果说新闻媒体工作者忽视了社会责任,他们在采访、编辑、播报过程中,不细致、准确、深入的了解问题,甚至臆造、歪曲一些事实,那必然会导致新闻部分或者全部的虚假。

  (二)为受众提供话语平台,反映民意

  话语权就是发言权,是表达自己意见和观点的权利,这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话语权往往同人们争取经济、政治、文化和权益的话语表达密切相关。尊重受众表达权是新闻的手段,为扩大受众表达权提供平台,是新闻的手段,也是媒体增加亲和力、吸引媒体眼球的重要支撑。建设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政治,离不开尊重和扩大受众话语权,这也符合社会参与论的主要观点,即“大众传播媒介应是公众的讲坛,而不是少数人的传声筒。”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全国各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普通受众的话语权也渐渐得到了尊重,比如出现较早也较为成功的民生新闻《南京零距离》,一度成为了该类新闻的典范,除此之外,全国各地都有不计其数的民生新闻都相当成熟。不过不管这类新闻发展到哪个层次,“民本取向”,“受众本位”都是其核心,短信平台、设置群众热线、互动话题等等,都给受众意见表达提供了平台和空间。

  如今,我国互联网事业正在飞速发展,并在普及应用上进入了应用多元化时代,让受众话语权的代言人从传统媒体迅速发展到网络新媒体上来,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受众反应积极迅速、更新速度快等众多优点。但在与传统媒体相比较的同时,我们用一味用传统眼光来审视是不够的,更多的是需要我们深刻而理性地细化审视网络媒体的发展。它的出现带来了媒体传播史上的一次革命性飞跃,论坛、博客、空间以及微博的出现使传播的门槛再次降低,也更能体现这个领域给受众带来的更多的反馈机会。例如前几年的华南虎事件、“范跑跑”事件,再到最近的3Q大战还有方舟子微博打假,普通受众有了发言权,人们发言的热情还有参政议政的热情都十分高涨。

  (三)保障公众监督权的实行

  新闻媒体监督是指新闻媒体运用新闻报道的形式,把群众的意见和评论报道出来,对相关的权利部门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一定程度上督促相关权力部门纠正一些不正当行为,从而有效达到监督作用。新闻媒体作为舆论工具,既是党和国家的喉舌,同时又是社会舆论的代表,在党和国家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这种监督作用体现在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社会不良现象的监督,以及对权力运行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运行、党风廉政等方面的监督。但在这种监督的背后,其实真正掌握媒体监督权力的归根到底还是媒体受众。媒体对国家公共事务进行广泛、深入、全面的报道,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各级政府工作的透明、公开,这不仅促进受众话语权、知情权得到重视,也使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得到扩展。今年来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金融秩序等一系列重大改革,都有新闻媒体的跟进报道,新闻媒体以及背后的公众力量,使得这些改革都更加透明化。

  三、新闻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及原因

  对新闻媒体,英国传播学家丹尼斯·麦奎尔有一连串精彩的比喻“媒体是使我们看到身外世界的窗口;是帮助我们领悟到经历的解说员;是传送信息的展台或货车;是包括观众反馈的相互作用传播;是给予指示的方向和路标;是去伪存真的过滤器;是使我们正视自己的明镜;是阻止真理的障碍。”这段话的前一部分,都很好的展示了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但最后一句“是真理的障碍”也很好的提醒了我们,让我们认识到:新闻媒体不是完美的,它有着自身的缺点。而正是这自身的缺点也造成了它对社会责任的一定缺失。我国媒体在这方面也不能幸免,各种虚假新闻,不良报道司空见惯,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一下两个方面。

  (一)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某些媒体盲目追求经济效益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进入了被称之为“矛盾凸显期”的社会转型期。在这一社会时期,许多矛盾性、动态性的问题层出不穷,一些媒体为追求经济效益,不理性的选择报道角度,也不深入的进行调查研究,一味的停留在吸引眼球的肤浅层面之上,使得媒体的新闻传播、文化传播等出现了泛娱乐化现象,比如前段时间某些媒体平台,给某些拜金主义观点进行了大量报道和吹捧,这都违背了媒体应传播健康文化的理念。这些媒体忽视了社会效益,陷入了低俗的怪圈,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二)有些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竞争时不顾社会责任

  网络媒体作为比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出现晚却发展迅速的新兴媒体,有着快速、新鲜、独创性的特点。但有些网络媒体在与传统媒体竞争时,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不顾社会责任以及新闻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对某些负面观点进行大肆报道。在传媒市场化日益加快的今天,很多网络媒体为了追逐商业利益,赚取点击率而违背职业道德、新闻伦理和社会责任,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四、新闻媒体坚守社会责任的途径

  首先,新闻媒体的从业人员自身要遵从媒介道德规范,坚守职业道德,进行自律。所谓媒介道德规范,也可称为媒介伦理,是指新闻媒介系统约定成俗的规范。包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维护新闻的真实性;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其中,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最为重要。在新闻报道时,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力求全面的看待问题,防止主观化、片面化、绝对化,比如说在记者采访阶段,应避免先入为主,带有主观色彩去提问或了解情况。还要要求媒体从业人员具有人文关怀精神,给予被报道对象恰当的关怀。好的新闻作品总是充满人文关怀的,它能够拉近媒体和公众之间的距离,增强媒体和公众之间的感情。

  其次,新闻媒体自律的同时,还要进行他律。新闻媒体一般要受法律、权力、受众和职业道德的约束,职业道德属于自律范畴,而前三种都属于他律范畴。为了保证新闻舆论的权威性、公正性、真实性,新闻媒介必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评议。一方面,接受政府代表人民大众,依法实施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必要的惩处;另一方面,要接受来自专家学者和各行业的批评建议。在我国,人民大众对新闻媒介的工作质量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状况理所应当地拥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最后,新闻媒体应该维护好自己的公信力。在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原有的道德价值观可能会受到挑战。当正反对立,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出现的时候,作为媒体从业人员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价值观念的正确抉择。个人或媒体的一时利益,常常会直接影响到媒体的公信力。一个没有公信力的新闻媒体是很难正常的存活下去的,换句话手,新闻媒体只有作风正派,牢记职业道德,才能建立自己的信誉,获得公众的信任,才能具有长久茂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邵培仁.传播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杨锐新.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J].中国记者,2000(3).

  [3]郎劲松.浅谈舆论监督权及其法律保护[J].新闻战线,2000(11).

  [4]陈燕.论舆论监督权的行使和制约[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9(5).

  [5]蒋雯.美国“公共新闻”的历史与现状[J].国际新闻界,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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