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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权法中夫妻财产关系的研究分析(2)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3-11-01 14:01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黄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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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案件中沈先生是以合理的价格、善意受让了该套房屋,并与刘先生办理了相关的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而沈先生的行为是合法的,应当受到物权法保护。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夫妻双方认定配偶的行为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转让、出售或者变卖,可以要求另一方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果。针对这种财产纠纷案件,司法机构可以依据我国旧有的婚姻法开展一般的法律审理程序,综合裁定夫妻双方的法律行为。但针对特殊的婚姻财产纠纷案件,则根据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和典型性,结合我国的物权法,采取特殊与一般相结合的司法审理程序,作出符合法律约定的司法仲裁。在婚姻财产案件中,结合物权法来解决纠纷是由物权法的基本物权保障性来决定的。它是专门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合法权益的法律文本,是以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财产纠纷案件为依据,进行综合的考证与司法验证而形成的,能够确保大多数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物权法是保护公民合法所得的私有财产的权益,旨在调整普通民事案件中财产关系的法律纠纷。夫妻财产关系既有婚姻法这一专门法律来规范和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又有物权法这一普遍适用法律来维护公民的基本私有财产权益。如何做到有效合理地综合运用这两部法律,既需要司法机关的灵活掌握,又需要立法机构根据实际的案件纠纷总结经验教训,从而完善相关法律的漏洞,以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韩焕玲.论婚前按揭房增值部分的性质及归属[J].消费导刊,2008(04).

  [2]赵敏.婚姻法解释三之物权法解读[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2).

  [3]宋炳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热点问题探析--兼论物权法与婚姻法的衔接[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8(06).

  [4]辛焕平.物权法与婚姻法的关系及适用中的衔接问题探讨[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04).

  [5]赵敏.谁动了谁的奶酪--婚姻法解释三之物权法解读[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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