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辞退问题新探
【摘要】劳务派遣工现已成为我国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随着劳务派遣人员所占人数比例的加大,他们合法权益被侵害问题已日渐凸显,甚至在局部成为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因素。新《劳动法》对此做了许多完善,但是现实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在新法的实施中进行探索。本文对这个问题做了新的探索,指出在现实中还有一些法律没有规定到的地方,提出完善法规体系、加强落实监管、改革工会工作等新建议。
【关键词】劳务派遣人员;辞退;《劳动法》;权益
一、劳务派遣与新劳动法的规定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用人单位之间。
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且用工单位还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
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新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并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
应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新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新法对法律责任部分作了相应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是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并适当提高了罚款额度。二、劳务派遣中出现的问题与原因(一)劳务派遣中出现的问题
1.社会保险金的缴纳,用人单位与派遣机构双方推卸责任用人单位认为他们是用工制,一切管理责任都在派遣机构,他们只将劳务派遣工的应付工资发给派遣机构,由派遣机构将工资发给劳务派遣工。而派遣机构认为他们仅起到了服务作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生活、后期培训等责任都在用人单位。这样双方推卸责任,致使社会保险金无法得到保证。
2.劳务派遣工享受不到用人单位的某些福利劳务派遣工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用人单位不愿为他们额外进行保险,也无法对其进行补充保险。并且劳务派遣机构不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无法安排劳务派遣工的产假、休假等。
3.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遭遇两不管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工并没有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本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因此不应在本单位参加工会。派遣企业又认为劳务派遣工虽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务雇用合同,与本公司存在雇用关系,但公司并没有使用他们,即使加入了本机构的工会,工会也很难有效地开展工作、维护其权益。(二)劳务派遣中出现问题的原因
1.用人单位的利益追求由于有些企业认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签订会增加用工成本,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而规避法律。此外,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将长期工人合同分割成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合同,借此逃避承担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等责任,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2.劳动力买方市场下的选择劳动力买方占市场主导地位,当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时,许多劳动者往往选择了妥协来寻求一份工作。受金融危机影响,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更加严重,更多的劳动者为保住工作而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司法救济较为滞后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情况进行监督,但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在执法中难免存在顾此失彼。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前,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使这种事后救济更加推后。三、劳务派遣中出现的问题的应对对策
(一)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由于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完善法规、加强监管将成为依法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要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各自的职责以及发生争议后的处理程序,制定适合劳务派遣的合同文本。
(二)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形式和办法,建立新型工会组织体系,明确用人单位和派遣企业工会各自的作用和职责。
(三)研究探索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实现方式要根据劳务派遣的特点,针对劳务派遣工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实现方式,吸收派遣工参加职工大会,建立覆盖劳务派遣工的平等的合同制度并且积极调解处理有关劳务派遣工的劳动争议问题。
劳务派遣行业的健康发展对就业的贡献是非常明显的,它对劳动力市场运行环境、社会大环境都有一定影响。如果不对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加以重视,不仅会使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受到损害,并且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劳务派遣的地位和独特作用,也必须看到劳务派遣自身的弱点和缺陷,尤其是在劳动者权益维护方面产生的消极影响,通过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沈同仙.运用雇主分立理论确定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J].中国劳动,2006(3):15-16.
[2]程小兵,黄爱民,沈陆萍.关于人才派遣的理论与实践[J].中国人才,2003(5):8-12.
[3]童汇慧.透视当前我国的员工派遣业[J].商业现代化,2006(12):299-300.
[4]刘明生,杨从杰.人才租赁过程中的监督与激励[J].人才开发,2005(2):27-29.
[5]伍奕.我国劳务派遣立法的反思与重构[J].法治论坛,2009(1):12.
期刊库(http://www.zgqkk.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无关。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投稿辅导服务咨询与期刊合作加盟
陆老师联系QQ: 913775405(普刊)
蒋老师联系QQ: 867306987(核心)
刘老师联系QQ: 271374912(核心)
联系电话:18015016272
17327192284
投稿辅导投稿邮箱:zgqkk365@126.com
期刊推荐
- 《课程教育研究》 旬刊 国家级
- 《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与技术)月刊 国
- 《价值工程》旬刊 国家级 科技统计源期刊
- 《高教论坛》 月刊 省级
- 《法制与社会》旬刊 省级
- 《中国教育学刊》月刊 14版北大核心
- 《语文建设》 旬刊 14版北大核心
- 《中国绿色画报》 月刊 国家级
- 《社科纵横》季刊 社科类优秀期刊
- 《求索》月刊 14版北大核心期刊
- 《财会月刊》旬刊 14版北大核心
- 《艺术品鉴》 月刊 省级
- 《中华建设》月刊 国家级 建设类优秀期刊
- 《教学与管理》旬刊 北大核心
- 《当代经济》 旬刊 省级
- 《新课程研究》旬刊 省级 教育类优秀学术期
- 《文教资料》 旬刊 省级
- 《学术界》 月刊 双核心
- 《吉林教育》旬刊 省级 教育类学术期刊
-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月刊 14版北大核心
- 《继续教育研究》月刊 北大核心期刊
- 《财经界(学术版)》半月刊 国家级
- 《电影评介》半月刊 14版北大核心
- 《公路交通科技》 月刊 北大核心
- 《新闻传播》月刊 省级 新闻类优秀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