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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应如何防范融资性贸易风险(2)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5-01-14 17:19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康宝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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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融资性贸易的风险中,首当其冲的风险就是企业经营风险。从操作层面上看,国有企业既不要开拓市场,也无须承担交易风险,由贸易商自行寻找上下游客户,企业只要收取保证金,控制货物所有权,就能坐收渔翁之利,但其中却暗含巨大的经营风险。短期来看,实际上只有保证金可控,很难做到真正控制货物,即便货物办了动产质押,在货物流转中仍是很难监控,资金结算就更不在监管能力范围内,风险隐患不言而喻。从长期看,由于业务量大且单一,客户数量有限,会导致国有企业对该贸易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大量的资金信用被需求企业占用,荒废自身主营业务,在市场大潮中会逐渐丧失自我生存能力,当融资性贸易的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很有可能引发整个企业经营的系统性风险。

  (二)资金回收风险

  众所周知,银行的信贷管理、风险控制等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但即便在银行严密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下,每年依然会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与贷款。现在很多国企所做的融资性贸易表面上是贸易行为,实际上成为需求企业的“银行”,而企业在运作中却缺乏制度的完整性和严密性,既无科学的事前资信评估,也无严密的风险防范和应变措施,在监管上更无法像银行一样对账户实时监管,只能在有限的保证金及部分抵押物的基础上为需求企业提供融资性支持,一旦贸易或市场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国企将成为最终的受害者,支付的货款无法追回,产生的应收款项无法收回,企业将承受巨大的甚至是致命性的经济损失。

  (三)贸易资讯风险

  鉴于融资性贸易的特殊性,国有企业在该贸易链中多数作为融资方或担保方,所得到的信息资讯多从托盘方、上下游客户或仓储企业处获得,难免有“被加工”成分。而企业方由于受到业务领域及行业知识的限制对信息资讯很难做出正确的理解与判断,因此,会存在一定的资讯风险。再加上上下游客户都由他人控制,所交易的又是非真实反映市场价格的商品,各方所提供的单据均有伪造、变造的可能,而国有企业处于一个相对较为屏蔽的环境,对单据的真假很难进行有效甄别,企业稍有操作不慎,便易被卷入涉贷款、税收、产权等纠纷,其风险程度可想而知。

  (四)业务监管风险

  由于融资性贸易的金额较大,如果对企业融资性贸易占有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相对宽松,会存在业务监管风险,且容易滋生道德风险。一方面,融资性贸易的需求方在沉重的资金需求压力下,会不惜一切代价获取融资支持,在争取融资时难免会避重就轻地做出“正能量”汇报,造成国企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另一方面,国企为需求企业提供融资性贸易支持的过程中制度约束不严,决定权集中在国企管理层或少数人手中,贸易需求方非常容易找到“公关对象”,对其授以恩惠或承诺,使决策人做出对需求企业有利的决策,给自己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

  (五)政策性风险

  众所周知,大中型国有企业在争取国家政策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由于对地方的财政、社会责任及GDP有着较大的贡献,所以无论是政府还是银行都愿意对他们伸出橄榄枝。也正是由于这些企业对地方的特殊贡献,他们也是政府及银行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一旦发现企业有经营性风险及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有所变化时,他们也会及时做出调整,如提前收贷、减少信用额度,取消优惠待遇,督促企业产品链调整或转型等,这样会对企业的资金链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从而影响融资性贸易的有效开展。

  (六)操作技术性风险

  融资性贸易的操作非常复杂,形式多样,参与方众多,单据繁杂且格式不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因此其操作技术风险较大,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拿参与方来说,涉及到金融机构、贸易商、托盘方、物流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融资性贸易链条。专家分析,动产质押融资目前在国内实际操作和法律制度上存在缺失的情况,银行、物流仓储公司、第三方监管公司、贸易企业之间存在盘根错节的复杂利益关系,一旦责任界定模糊、利益分配不均,就会产生难以把控的风险。实际上,货物质押融资因涉及环节众多、利益关系链条复杂等特点而被利用于套取资金的情形屡见不鲜,比如针对同一批货物开具多张仓单、在零交易基础上开具假仓单,或者在保税区进行货物空转等等,套利模式层出不穷,其操作过程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三、融资性贸易的风险防范

  融资性贸易业务其实已属类银行业务,但实施的主体在于企业及相关方,因此对于融资性贸易的风险防范较其他业务的风险防范就显得更加复杂。企业若想有效地防范融资性贸易风险,一方面要引入银行的监管机制;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大自查、自纠、自控力度,同时还要加大对上下游客户等相关方的管控,加强资金流及物流等方面的监管。 以下是对企业防范融资性贸易风险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第一,企业要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风险排查,严格控制与主业无关、存在垫资风险、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贸易业务,严禁开展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权流转的融资性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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