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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理论基础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1-10-26 16:30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中国期刊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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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各项实践活动的顺利展开,都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也不例外。考察其理论基础是顺利进行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必然要求。进行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理论基础包括新公共服务理论、需求层次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及和谐社会建设理论。 
  【关键词】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理论

  1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概念诠释 
  1.1 民间社团 
  对于社会团体(也称社团),我国官方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定义其为: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国际上,与社团组织类似的代名词有非政府组织、志愿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它们虽然称谓不同,但在本质上都是指向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之外的那部分公共领域。关于“民间”一词,在我国的文法用语中习惯将其与“官方”做明显的区别,本文中民间社团的概念并不是独立于社团概念之外,它与社团的概念仍然是互通的,强调民间是考虑到我国不少社团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立和发展起来的,如共青团中央、妇联等组织虽具有社团的性质但由于其特殊的政治、法律地位通常被划归于人民团体而不属于民间社团的范畴。 
  1.2 公益精神 
  公益的概念从不同的学科角度解释可以得到不一样的内涵。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考虑到本文的研究对象,以下是从狭义的角度来使用公益这一概念,即“公益”主要是公益主体以非政府的形式进行的、具有非营利性、非强制性、救助性和社会性的一切公益活动的总和。公益的基本特征得以显现:①非政府性,它的行为主体不是来自于政府,而是来自于社会公民的自发组织。②非营利性,它是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推动社会发展为目的的,而非营利。③非强制性,即实践公益的主体是通过自愿的行为来进行参与的。④救助性,即帮助或者扶住弱势群体是公益产生的最主要的出发点,这些弱势群体不仅是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对象也公益事业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⑤社会性,这代表着公益实践是一项社会性的活动。 
  公益精神中的“精神”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它在哲学上是指人们在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的观念、思想上的成果,它不仅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而且具有对客观现实的能动作用。结合起公益的特性我们在此可以将公益精神的内容定义为:公益主体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出于关怀意识、公共意识、利他意识,为促进社会群体和人类共同发展,而有所施为的一种高尚的人格品质和价值观念。 
  1.3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 
  公益精神属于社团的文化层面。它是在社团这个特定群体中所体现出来的,对与公益精神的价值判断,并由此在各项实践活动中所作出的行为选择。具体是指社团成员具备的以高度的责任感,出于崇尚的人文关怀和利他意识,自愿的参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和各项事业发展的精神,公益活动是其参与表达的一种方式。而社团公益精神培育正是打造社团精神文化,推动社团公益行动的重要桥梁。 
  2 民间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理论基础 
  2.1 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提供了内在逻辑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由美国公共管理学家登哈特夫妇提出的,它是基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反思和批判,以公民社会的公民权、社会和市民社会模型、组织人本主义和组织对话理论为理论起源,而构建的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与传统行政理论不同,新公共服务理论将公民置于整个治理体系的中心,强调政府治理角色的转变,重视公民意识和公民权利,强调通过政府与公民间的交流与协作,提升公共服务的效果与价值。 
  新公共服务理论蕴含了进行社团公益精神培育的内在逻辑。首先,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价值理念在于对公共利益的追求,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共同的事业,源于对共同价值标准的对话协商,理论指出“效率和生产力等价值观不应丧失,但应当被置于民主、社区和公共利益这一更广泛的框架体系之中”。其次,新公共服务理论并更突出公民而非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传统行政观念中,政府被认为是凌驾于社会各利益团体之上的、以普遍利益的形式而出现的公共权力,即政府是超越个人和集团利益之上的,政府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也是公共利益的主要提供者。但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是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提供者,它的作用应该是趋向于协助公民表达和实现并共享公共利益,公民作为治理体系的核心必须参与进来。因此培育公民的公益精神,强化公民对公益的理解与参与,对于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如有效提升社会公益和福利事业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作为公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只有进行公益精神的培育,才能更广泛的调动全体公民的公共意识,当公民能够自觉为公共利益行动时,社会才能摆脱对私利的拖累,成为一个广泛的共同利益的集合体,才能使公共服务成为美德最终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2.2 需求层次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给予了深刻启示 
  马斯洛在1943年的《人类动机理论》中首次提出了人类基本需要等级论,即需求层次论。这一理论将人类纷繁复杂的基本需求划分五类。从层次上看,五类需求是按阶梯式的逐级递增。这其中生理、安全和归属需求被归类为低层次需求,主要是指满足个人基本物质生活的需求,可以通过外部条件达到满足。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主要指个体获得物质生活的充分满足后追求个人价值的体现、社会尊重、理想实现的高层次需求,需要通过内部因素得以满足。从理论实践上看,马斯洛与其他心理学家都认为,“一个国家多数人的需求层次结构,是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和人民受教育的程度之间相关的”,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人类需求层次也不断增长,因此经济水平高的国家中,有高层次需求的人所占比例也更高,反之亦然。
公益精神的发扬正是可以满足社会成员多层次需求,以达到社会需求发展的动态平衡的重要过程。现阶段我国虽然经济上实现了跨越性的发展,但仍属于发展中国家,社会成员对于基层需求仍占很大比例,同时因为财富的增长,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在公益精神的传导过程中,一方面参与主体通过表达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关怀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采取积极的作为帮助了弱势群体实现其合理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对弱势群体的满足实现了自我价值的体现,最终获得了高层次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成员不同层次的需求得到了相应满足,并且这些需求可以相互影响和推动,从而形成一个动态的有机体系。 
  2.3 社会资本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赋予了独特的功能视角 
  社会资本是社会学首先兴起的概念,起源于与上世纪80年代,之后逐渐成为学术界的研究前沿和焦点。社会资本的概念是由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正式提出,布迪厄认社会资本是“现实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与由对或多或少制度化关系的认可所形成的群体网络有关,也就是与一个群体中的成员身份有关。网络从集体拥有的角度向它的成员提供支持,可以说,网络为其成员提供了获得信任的凭证”。可见,公民的社会参与网络是社会资本的重要载体,而公民的社会参与网络又是通过公民积极地参与社团组织来实现的。因此,从社会资本理论看来,对社团进行公益精神的培育被赋予独特的功能视角。 
  我国目前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各种社会服务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经济体制的改革各种生态环保、科教文卫等都需要社会团体的参与,为满足这些需求,社团以公益为目的提供的社会服务无疑将分担政府的重担,促进社会稳定,也为建立良好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搭建了一个互信的平台。而普特南认为,测量社会资本在于民主社会中人们参与社团活动的水平,其中包括参与各类体育、文学社团的数量、跨区域组织的规模以及对政治权威的信任等。因此,信任是社会资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此外,规范同样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之一,在因改革带来的一些道德问题如贪污腐败,诚信失守等困扰这个社会转型时,社团正是以其所具备的公益精神和责任心为源,对正义和公平的追求为社会带来了清新的风气,也促进着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社会规范法则,不难看出,社团在优化社会资本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公益精神也正是社团得以发挥能力的基础点,因此要提升社会资本的存量需要培育社团的公益精神。 
2.4 和谐社会建设理论为民间社团公益精神的培育提出了新的期待 
  中共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谐社会建设理论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多方面的内容,它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面对新的历史形式下满足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不仅在社会发展目标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社团公益精神培育也提出了新的期待。这是因为,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有效运用社团组织。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是构建稳定社会结构的必要元素,它们的关系是互补的,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变得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要达到三者之间的和谐,才能使各种资源达到最优配置,尤其是社团作为人与人的集合体、人与社会的结点,社团的和谐环境是组成社会和谐的重要单元。另一方面公益精神的内涵是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的。和谐社会以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强调发展社会事业,从根本上改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的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益精神所倡导的仁爱、利他主义、互助原则,可以有效的抵制市场竞争中的极端利己主义和个人利益最大化对社会生活领域的渗透,能够为社会营造诚实守信、互助互爱、平等融洽的环境,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建设对社团发展和公益精神的发扬都有着高度的期待,而将两者进行融合,进行社团公益精神培育,为我们社会生活领域提出了新的价值取向,也成为最终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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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Bourdieu,Pierre(1986),Theory and Research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ed.)by John G.Richardson,Westport,CT:Greenwood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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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Putnam R.D(1995),Bowling alone: America’s declining social capital, Journal of Democracy,6. 
  [8]韦朋余,周毅之.公益精神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 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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