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是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较为系统地分析了室内空气污染物的危害,并从建筑材料控制、勘察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几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控制,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检验
0 引言
国内外大量调查资料都证实了这样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室内空气污染程度往往比室外还高。现代人平均有90%的时间生活和工作在室内,而现代城市中室内空气污染的程度则比室外高出许多倍!尤其是那些儿童、孕妇、老人和慢性病人。特别指出的是,儿童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室内空气污染的危害,而儿童生活在室内的时间在80%以上。
1 室内空气污染对社会产生的危害
室内空气污染对社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1 室内空气污染会危害人身体健康。国外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室内空气污染会引起“致病建筑综合症”(SBS),症状包括头痛、眼、鼻和喉部不适,干咳,皮肤干燥发痒,注意力难以集中和对气味敏感等。这些症状的具体原因不详,但大多数患者在离开建筑物不久症状即自行缓解。
目前由装饰材料所造成的污染成为室内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市场上80%的装修材料都含有大量的有机有害物质。这些建材一旦进入室内,在通风环境不好的环境中浓度会很高,从而危害人的健康。例如,用做室内装饰的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人造板材中都含有甲醛,即使长期接触低剂量的甲醛也会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高浓度的甲醛对神经系统、肝脏等都有毒害,长期接触较高浓度的甲醛会出现急性精神抑郁症,国际癌症研究所已建议将其作为可致癌物对待。其它如苯、甲苯、二甲苯等都是已证明是毒性极强的物质。
1.2 室内空气污染会影响人们的工作效率。室内空气质量与劳动效率和出勤有着密切关系,由此造成了缺勤和医疗费用的巨大损失。国际经验表明,加强室内空气质量的控制,通常情况下所增加的费用并不多,就可以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因此,控制和减少室内空气污染可以保护人的身体健康,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
2 建筑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实施两年多来,对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的防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该标准仍未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部分经济水平比较落后的地区受诸多因素限制,尚未在工程建设环节中开展相应工作。部分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在污染物判定方面易受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使该标准难以灵活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设计前准备工作不足。在开始设计前,还要熟悉将要进行室内装修设计的建筑物的现有状况,特别是对已使用过的建筑物。它的通风情况如何?现有的室内环境污染状况如何(哪怕是直观感觉)?有无必要对现有情况进行测试?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考虑如何着手工作,以便在新装修中去除原有污染,并避免新的污染。通风是消除室内环境污染的有效方法,因此,装修设计中,一定要按照建筑设计通风的规范要求进行。特别是在大开间改为小开间的装修设计中,对小开间的通风状况要进行重新计算,凡达不到建筑设计通风要求的,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小开间的通风需要。
2.2 材料使用控制不到位。选材是室内装修设计中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中心环节。在明确了建筑物类别后,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要求进行选材。
建设工程中建筑材料的使用,各地区均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控制。有些地区实行材料准用证制度,有些地区推行材料备案证制度。尽管材料管理的名称各异,其目的却大致相同。都旨在控制本地区建设流通领域中的建材产品质量,确保可能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方的单一性、明确性。
如何保障建筑材料的质量,目前仍需要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控制,在“正本清源”的同时,也应该在最后的应用环节中进行一定的管理控制,方能达到“清流”的目的。所以,材料在建设环节上的管理控制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实践说明,只要供需关系存在,就会有市场行为存在。伪劣产品的层出不穷,除去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外,也是因为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就建筑材料而言,材料的使用备案、认证制度并不能够真正消除这种需求的存在;与之相反,它在客观上为地方保护提供了依据,为自由贸易设置了壁垒。比如,在甲地方进行备案的产品,到乙地还要进行备案。而备案后的产品,受产品批量或其它经济因素的影响,也并不一定总以合格品的身份进入工程现场。所以,进场后的产品质量检验,才是材料使用控制中的唯一、核心依据。因而要杜绝致污材料在工程中的使用,控制工作真正把关的重点,最终集中在进场材料的产品质量检验资料上,集中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的供需双方上。
2.3 污染物的检验手段存在一定局限。污染物的检验通常是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前进行。这部分采样或检测工作通常在现场进行。虽然标准对采用的相关测试方法做出了说明,但受现场条件的影响,大规模、大体量的检测设备不便用于现场检测。而当前能够满足标准中检测精度要求的现场检测设备,其功能还不尽完善,其精度还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比如污染物苯的标准要求是:含量不得大于0.09mg/m3,换算为浓度指标,浓度不得大于0.027ppm。而市场上测苯的便携式产品的精度在±0.1ppm,无法达到标准要求。这样,该类污染物的测量仍需依赖现场采样后用实验室设备来完成,客观上给污染控制工作的普及带来不便。
2.4 现场检测与实验室检测的差别。污染控制检验的核心在于评定,评定工作的重点则在于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实验室检测工作的技术条件通常比较到位,有较好的技术环境。而现场检测受场地条件限制,数据结果中的干扰因素较大,准确判定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设备适用的环境温度差别。实验室检测通常在室温条件下进行,工程现场检验则在现场温度下进行,存在较大的温度判别范围。对于气体检测来说,检测点的温度、气压都是影响检测结果的重要指标,通常均在计算中予以考虑。但实践表明,部分检测设备受环境温度影响,会造成误判情况。以XXXX-201S甲醛测定仪来说,工作环境9℃下的甲醛比色法测试,比色瓶反应颜色深蓝,人体有头痛、喉痛等症状,浓度测定0.04mg/m3,标准判定为合格;室温21℃下测定,比色瓶反应颜色浅蓝,人体无不适感觉,浓度测定为0.29mg/m3,标准判定为超标。这样与比色法原理、人体反应情况相矛盾的测试结果,说明在现场化学分析检测过程中,在严格操作、消除偶然误差的同时,应注意避免系统误差的产生,宜采用其它手段对数据结果进行比对。②空气质量中的干扰因素。在现场检测时,受环境因素影响,气体采样、检测工作中常会发现样品或测试房间有灰尘、杂质等情况。对于精度较高的化学、电化学检测而言,消除这些因素的影响,是确保检测数据精确的必要条件。此外,在检测过程中,偶然产生的烟、酒等气味均会对测试结果产生不良影响。这些方面的问题除了在检测过程中予以相应告知、注意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从技术方法上加以明确、解决。
2.5 缺乏整改处理方案。
鉴于当前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作刚刚起步,还需进一步加强推广、普及工作。室内环境污染超标后的整改问题,相对于其它方面的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手段较为单一,可行性、经济性方面的适用性不强。
此外,标准中仅对饰面人造木板要求施工时采用密封处理的方法避免污染,而对其它材料未予说明。这样客观上给整改工作的方案制定、实施效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于装饰材料致污的,可以局部拆除;对于砂、石、混凝土等材料致污的情况,就不能采用这样简单的方法来整改。对这类问题适用何种整改方案,也是目前工作的难点。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在前期“预控”加强的基础上,可收到一定效果,但后期处理措施仍缺少较好的处理办法。
3 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结合实际情况,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严格控制材料进场使用环节中应提供的材质证明,在材料特性、批量的基础上,加强对材料进场检测报告的核查工作。室内装修必须采用相应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否则室内甲醛浓度很难达到验收要求。一般的室内装修,宜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当采用E2类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位应用涂饰等表面覆盖密封处理的方法进行处理。实验表明,经处理后的板材,其挥发甲醛的量要减少许多。
3.2 取消易产生消极市场作用的材料认证和备案制度,将工作重点放到材料市场供需双方的行为核查上。
3.3 结合标准要求,完善检测手段和检测设备,充分发挥中介性检测机构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确保检测数据、判定结果的真实有效。
建筑装修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不同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有一定的时效性,按生产配方、生产批次的不同应分别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检测方法也应符合标准要求。
目前,从全国调查的情况来看,天然花岗岩石材的放射性含量较高,超标时有发生,而天然大理石材料放射性超标的较少,并且不同产地、不同花色的天然花岗岩石材放射性含量各不相同。因此,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当总面积大于200m时,应对不同产品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的复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能代表该批产品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当面积大于500m2时应进行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总挥发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的规定。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环境污染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墙面上的装修材料在挥发污染物时,总是造成贴近墙面的地方浓度要高一些,如果现场检测取样时,取样点距内墙面太近,结果将失去代表性。现场取样时,取样点应距楼地面高度0.8~1.5m。0.8~1.5m是人的呼吸高度,在这一高度取样检测,可以代表人吸入污染物的真实情况。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通风道中的空气是混合气体,会与本房间的气体有很大差别,因此,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取样是为了对某一个被测量的房间来说有更好的代表性。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当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m2时,设1个检测点;当房间使用面积50~100m2时,设2个检测点;当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00m2时,设3~5个检测点。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3.4 加强验收工作。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一项工程建成后,尽快验收并投入使用,应当说是建设各方的一致愿望。但是,使用大量人造木板、涂料、胶粘剂等材料装修后的房间,挥发出来的各种污染物此时正是浓度最高的时候。如果此时进行验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指标很难达到,况且,此时的室内环境污染状况正在迅速改变,一般7d以后将降低到稳定状态,而只有降低到稳定状态以后的室内环境污染状况才是工程交付使用后的实际情况。因此,验收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是适宜的。另外,在考虑验收时间问题上,无法考虑人造木板散发甲醛的因素,因为人造木板散发甲醛的过程较慢,相对于涂料等挥发有机成分来说要慢许多。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①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②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③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含量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验报告;④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⑤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记录(不做样板间的除外);⑥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3.5 丰富室内环境污染整改工作的方式、方法,同时加强新型环保建材的推广、应用工作。
3.6 加强后期处理工作。①加强通风换气。消除室内空气污染,最有效的方式是通风换气。在室外空气好的时候打开窗户通风,有利于室内有害气体的散发和排出。对于依赖空调系统的密闭空间,必须改善空调系统,就是对新风首先有量的要求,同时还要有质的要求,即使用低污染的新风。这一技术正是目前暖通专业致力解决的问题。因此,应该参考国际标准,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清理全过程的详细规范与管理制度。②采用空气净化装置。可选用有效的室内空气净化器和空气换气装置,保持室内空气的净化,这是清除室内有害气体行之有效的办法。常用的空气净化技术有机械过滤、静电除尘和吸附剂等。活性炭是常用的吸附剂,其寿命由室内环境中气体浓度、空气流速、活性炭量及吸附效率等决定。一旦吸附饱和,就需更新或解吸处理,但判断吸附饱和和穿透在实际工作中是较困难的。此外,吸附剂对不同气体吸附能力的差异也使决定更换和维护吸附剂的时间难以确定。进一步开发研制新型净化剂。例如:日本科学家发明了一种有特殊“胃口”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将空气中的烟雾全部“吃掉”。据悉,这种物质是由用于制造化妆品和染料的二氧化钛与活性石墨混合而成,将混合物加到建筑材料中,再由这种建筑材料建成的建筑可以吸收掉污染空气的有害气体。③改进施工工艺。在施工过程中,可通过工艺手段对建筑材料进行处理,以减少污染。例如:对木制板材表面及端面采取有效覆盖处理措施,控制室内木制板材在空气中的暴露面积,从而可以减少板材中残留的和未参与反应的挥发性有机物向周围环境的释放等等。
4 结束语
在装修工程中,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超标现象较为普遍,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应对污染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别应注意把好材料关;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过程;把好工程验收关;进行必要的检测,做好验收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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