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库

教育   经济   科技   财会   管理   
医学   法学   文史   工业   建筑   
农学   水利   计算机   更多>>
 首 页    论文大全   论文精品    学术答疑    论文检测    出书咨询    服务流程    诚信通道    关于我们 

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与对策(2)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4-05-21 15:06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宣言
分享到:

 

  1. 行业协会的职能不到位。绝大多数地理标志产品的权利人是行业协会,也是地理标志日常维权的主体和管理机构。虽然我省绝大多数地理标志都成立了行业协会,但协会普遍行政色彩浓厚、人员少、职能弱、管理水平低,有的行业协会除了收会费外很少进行任何有效的管理,在配合政府申请注册地理标志产品后,就很少再有所作为。

  2.协会成员自身问题严重。地理标志产地内所有企业个人都使用同一个地理标志,但各成员之间无序竞争。很多经营企业无自己品牌,吃大锅饭的现象严重。个别企业或农产品的质量不好,欺骗消费者,导致该产品市场缩小,名誉下降。另外地理标志保护区内产业布局水平低、重复建设、企业规模小、缺少品牌拳头产品和龙头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弱等综合实力普遍较低,在全国和国际市场没有竞争力。

  3. 权利冲突严重。目前,河南省地理标志分别在省工商总局、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农业厅保护,四个部门各自依据不同的标准和法律规范,对地理标志分别进行不同的保护,河南省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虽然已经达180多个,因重复授权,实际仅有144个。一方面是多层保护,重复保护;另一方面无真正的牵头保护单位和综合全面有效的保护方法。虽然各个职权部门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地理标志保护做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每一种保护方法都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优势,又有自己的局限性,四个部门之间不同的分工和职责,使地理标志权利人主体多头,管理规范不相配套,造成了与地理标志和有关的多种权利严重冲突,管理关系部交叉。如“道口烧鸡”作为地理标志属于滑县所有,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但“道口牌烧鸡”作为商标却属于安阳滑县以外的另一个企业,并已在国家工商局注册。“怀山药”作为地理标志属于温县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权利人为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焦作怀山药”作为证明商标在工商局注册,权利人为焦作市怀药行业协会。同时,“温县铁棍山药”还作为证明商标也在工商局注册,但权利人却属于温县四大怀药协会。再如,“信阳毛尖茶”作为地理标志属于信阳市茶叶协会所有,在省检验检疫局注册,“信阳毛尖”和“信阳红”也被证明商标在工商局注册,也属于信阳市茶叶协会所有。

  4. 维权不积极、保护不到位。河南绝大多数地理标志均面临被严重侵权现象,品牌越出名,被侵权的现象越严重。地理标志是一种涉群性的知识产权,其使用人是众多的群体而非个体,只要符合特定条件且被允许就可使用,“要红红一片、天塌大家顶”的心理作祟,每个使用人都不想付出任何代价却想免费享用,当个别生产商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采取投机行为,就会使整个行业蒙受损失。即使有个别企业去维权,但面对全省、乃至全国的侵权现象,往往也无能无力。另一方面,地理标志的维权不同于一般知识产权,其证据形成应该是与产品的基础生产、特殊标志、全程跟踪管理等密不可分。如果前期工作跟不上,地理标志权利人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一旦形成侵权,权利人自然不知道如何收集、固定证据,因此这类纠纷向行政机关投诉和向法院起诉的很少,即使主张权利后也无证可举,使行政司法的保护职能难以发挥。

  三、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对策建议

  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促进河南特色农业、精品农业发展,增加农副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经济已迫在眉睫。地理标志的本质属性及现实中的诸多问题,决定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不仅是对其标识的保护,更是对地理标志产品从生产、销售、质量标准、成员资格、标识、违约侵权处理等一套科学的保护,是一个包含多层次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以政府为主导,以行业协会为核心和以行政职权部门、司法部门为保障的保护体系:

  (一)政府主导,形成管理合力,理顺管理关系,形成管理规范

  1. 建立统一的协调管理机构。河南省是农业大省,我省的地理标志产品主要是农副产品,因此,建议由省政府牵头,由省工商局、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农业厅四个部门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建立涉农地理标志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协调全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督导所辖地区每个地理标志产品的规范化运作。

  2. 调研摸底。由省政府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各地市、区县蕴含的所有地理标志的名称、数量,以及各个地理标志的特征、产量、产值、分布地域、保护现状、从业人数等详细登记造册。同时,对一些处于危机的地理标志产品制定详细的抢救措施。

  3. 理顺关系,形成管理合力。要对各级工商部门、检疫检验部门和农业部门四个地理标志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明确界定,形成分工明确、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

  4.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理顺协会与政府的关系。将行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改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为行业协会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对行业协会起着具体的业务指导。将地理标志的权利人由行业协会、研究所、政府管理部门和管理委员会混杂并存的局面,统一确定为行业协会。

  5. 尽快制定《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规定》等规范性制度。在规定中,应科学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主体和条件,明确统一地理标志的标识和标记,详细界定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规范地理标志的自然条件、质量、登记注册、包装、销售和奖惩等内容。

  (二)加强权利主体建设,引导权利人提升管理水平,加大行政、司法保护力度

  1. 理顺地理标志中涉及的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版权等主体的关系,形成不互相制肘的地理标志管理人。

  2. 引导、规范权利人在每个地理标志中的日常管理。加大对地理标志权利人的培训指导,促进其规范管理和对会员的吸收,彻底改变只收费不管理现象。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链进行规范,明晰特定地域范围的划定,品种、原料的使用,使用主体资格的审核、认定,生产技术的改良、管理和培育,产品规格、包装、标识的统一和规范等。同时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中技术含量,建立类似以地理标志网络认证系统等技术手段建设。

  3. 把涉地理标志的管理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主管指标,尤其要突出考核对地理标志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地理标志重在管理,针对我省地理标志权利主体涉及的行业多、人员广、地域广泛等状况,既要制定统一的管理指标和体系,又要针对不同行业、人员、地域等特征,制定符合各自行业特征的管理指标和体系,并以此作为每年考核的重要指标。推选出全省各种地理标志产品的“十大地理标志产品”,以先进为榜样,推动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发展。

  4. 行政、司法主动介入,能动服务。河南省的地理标志产品主要是初级农产品,其生产周期长、产业链多,这些初级农产品极其容易被侵权而无法固定和收集证据。因此,政府和司法部门要在协调处理、调查取证、宣传教育和帮扶救助等方面,加大保护力度。

  (三)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1. 积极培养涉农地理标志产品的龙头企业,发挥拳头品牌产品的效益。鼓励特定地域内生产相同的地理标志产品使用特定的产品标记,在地理标志产品中优中培优。如在“灵宝苹果”地理标志的基础上,又使用“寺河山苹果”地理标志作为寺河山苹果的双重地理标志。并在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制定优惠政策,如将地理标志产品作为政府优先采购的对象,以激励龙头企业的积极性。

  2. 对河南省有代表性的地理标志产品作为试点进行重点指导和扶持,并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省审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提高全省的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 那力,魏德才.论FTA中的地理标志与中国的选择[J].江淮论坛,2013.

  [2] 赵小平,苗荣.农业现代化视角的欧盟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研究[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第112页.

  [3] 姜琳.论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扩大化争论及其正当性[J].学习与探索,2012年第2期第73页.

  [4] 王笑冰,林秀芹.中国与欧盟地理标志保护比较研究——以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谈判为视角[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载2012年第3期第125页.

  [5] 王笑冰,万怡挺.我国参加WTO地理标志谈判的立场和对策[J].知识产权,2010年第1期第47页.

  [6] 郭玉军,唐海清.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新突破——以地理标志为视角[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第48页.

  [7] 田芙蓉.地理标志进入TRIPs协议的成因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10年第9期第87页.

 


期刊库(http://www.zgqkk.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无关。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QQ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热线:
180-1501-6272
微信号咨询:
fabiaoba-com
咨询电话:18015016272 投稿邮箱:zgqkk365#126.com(#换成@)
本站郑重声明: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 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   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版权:周口博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3 . 期刊库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