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会学视角下的近代女性社交公开的论争(2)
1男女社交公开的正当性讨论
近代女性社会交际公开和正常化是女性思想解放和身体解放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女性社交公开,其他的解放都属于空谈。当时一些进步的知识分子,认为男女正常的交往是人格平等的基本要求,是完善人格的基本手段,同时也是社会进化的要求,所以他们从尊重女性人格、追求社会进步的角度,公开发表文章,呼吁女性社交公开的主张。在这一时期,公开呼吁男女社交公开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民国初期,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一些年轻女性在西方自由平等学说的鼓噪下,勇敢地走在时代前列,他们率先突破“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教条的束缚,在公共场合公开和男性说笑,甚至公开结伴逛公园,到戏院看戏等。针对这些现象,有些守旧派跳出来,批评这些现象“有伤风化”,违背了社会传统道德,并一再要求加以制止。针对女性社交公开的批评,许多学者公开发表言论,对男女社交公开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提出了看法。
提倡男女社交公开,就是要打破两千多年来男女交往上的界限,明确提出尊重女性的社交自由。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文章,抨击封建礼教是对女性的极大束缚和人格侮辱,和世界新潮相比,显然不能行之于今日社会,因为“今日文明社会,男女交际率以为常”。沈雁冰也从现代社会男女人格平等的角度探讨了女性社交公开的正当性,他说:“我们为什么要男女社交公开呢?我以为无非是想把反常的状态回到合理的状态罢了!男女既然同是人,便该同做人类的事。男人可到的地方,女然当然也可以到;能这样的便是合理的状态,不能这样的便是反常的状态。”因此在现代社会,“男女社交就是男女人格平等地表示,反对男女社交,就是反对男女平等”。在知识界提出“男女社交公开”的顶峰期,杨潮生在《新青年》发表《男女社交公开》一文,公开提倡男女社交公开,并从“女性也是人”的角度探讨了男女平等社交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言忠芸女士更是把女性享有和男性一样的同等社交权利视作女性解放、人格独立的先决条件,作为现代女性,她大声疾呼要用“正大光明的社交,打破障碍”,恢复女性的自由。男女社交公开是当今世界的潮流和趋势,所以我们不能“永远严守从前男女的界限。逆这世界大潮流”。
2女性社交公开的现代意义的讨论
既然男女社交公开是世界潮流,那么女性社交公开必然带来前所未有的进步意义。在五四前后知识分子提倡男女社交公开时,女性社交公开对中国社会的进步意义不言而喻,许多人的文章中都或多或少地谈到了这个问题。比如胡适在1918年的一次讲演中,介绍了美国社会男女交际的现代意义,他说:“(美国)女子因为常同男子在一起做事,自然脱去许多柔弱的习惯;男子因为常与女子在一起,自然也脱去许多野蛮无礼的行为(如秽口骂人之类)。最大的好处,在于养成青年男女自治的能力。中国的习惯,男女隔绝太甚了,所以偶然男女相见,没有鉴别的眼光,没有自治的能力,最容易陷入烦恼的境地,最容易发生不道德的行为。美国的少年男女,从小受同等的教育(有几种学校稍不同),同在一个课堂读书,同在一个操场打球,有时同来同去,所以男女之间,只觉得都是同学,都是朋友,都是‘人’;所以渐渐地把男女的界限都消灭了,把男女的行迹都忘记了。”在胡适看来,男女社交公开的进步意义在于女性和男性一样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而不是传统礼教束缚下的男人的“性奴”。具有这样看法的还有杨潮生,“男女有别”的封建道德完全是“限制男女的自由,其结果反而养成男女不规则的自由,而比较高尚人格的自由幸福,被抑制摧残尽了”。他提出“破除男女界限,增进男女人格”,对女性社交不再从礼法上进行限制和防范,“交际自然不秘密而公开,情感不滥发而专一。于是,人类的真正自由幸福可享,人格也高尚了”。
五四时期女性报刊发表的关于女性社交公开的言论,很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打破男女社交界限、男女社交公开是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男女社交是人与人相处的正常交往,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封建礼教之所以反对男女社交公开,就在于它们的心灵深处一直有这样的看法:男女除了婚配,不能有其他的关系。除了婚姻男女只要在一起,就会有不纯洁的关系产生。徐彦之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作为一个已婚男性多次在公开场合和一名女性交谈,结果引起不少人的非议,认为他的行为不检点。男女之间除了婚姻难道就不能有友谊吗?徐彦之针对社会上的非议,公开亮明自己的观点:“欧美人承认男女的交际和单纯男子或单纯女子的完全一样。普通的交际与友谊的关系隔得颇远,友谊的关系与恋爱的关系那就隔得更远了。”他们除了把男女交际视为人之常情,是一种正常自然的现象外,而且还把男女社交公开提高到更深的层次,即认为男女社交公开是男女婚姻自由、男女享有平等教育等问题的前提条件。诚如康清白对北京各大学派女学生参加学生联合会一事,就大发感叹:“这是他们觉得他们自己有和男子平等的人格动机,这是他们抛弃闭关主义要和男子平等的往来的显例,这也是男子承认他们有和他们自己平等的人格的初步。”男女社交公开有何进步意义?首先是有利于教育发展。徐彦之在《晨报》发表文章,大谈男女社交公开对发展教育的益处,他认为男女社交公开的最佳途径就是男女同校,只有男女在一起学习生活、接受教育不仅有利于男女学生关系的改善,养成他们平等交往的好习惯,而且更能促进教育的全面发展。在学校,男女学生公开交际,不仅学生之间学习会更努力,言行举止会更谨慎,而且异性之间的性别吸引和崇拜,能促使男女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其次有利于发展男女之间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在传统礼教束缚下,男女之间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自由恋爱,婚姻也就无幸福可言,男女交往只有自由了,男女才能在交往中产生感情,并进而产生爱情,这种通过公开交际而获得的爱情是纯真的、美好的,当然这种婚姻也是幸福的。最后就是有利于陶冶情操。男女之间交际时会自觉的对自我言行格外注意,尤其有异性在场的情况下,更会小心谨慎,男女交际的确能够提高交际者的言行素质。
3男女社交公开的道德论争
针对报刊提倡的男女社交公开的主张,一些守旧者跳出来批评,不仅认为女性社交公开有违传统礼法和传统道德,而且也对男女社交所带来的“性道德”等弊端提出批评。在他们看来,千百年来形成的“男尊女卑”的封建礼教,是中国的立国之本,也是中国社会道德教化的根本,在社会交往中,“女子是多半无知识、容易受人诱惑。决没有现身社会的资格”。当然这种观点,在女性主义学说不断被接受的时代,女子不如男子的旧观念显然不能被大家接受,也很少有人对此进行辩论。但反对者的另一种观点因为带有极大的迷惑性和蛊惑力,蒙蔽了社会上相当一部人的思想,辩论双方围绕“性道德”展开了激烈的论争。在中国社会,男女之间的“性问题”一直是隐晦而不愿公开讨论的问题,反对男女社交公开者就是抓住这一点向主张男女社交公开者发难。在反对者看来,“男女社交公开,是使国民道德堕落。现在礼防尚严的时候,尚且有许多不道德的事情发生,将来男女社交自由,接触的机会愈多,不道德的事情自然更易发生”。在他们的眼里,男女社交一旦公开,也就意味着“开放节操”。男女社交自由,就等于“完全是发挥肉欲”。
针对反对者的说法。主张男女社交公开者给予了有力地反驳。反对女性社交自由的守旧派站在卫道士的立场,把社会上的“乱伦”和不道德的“性自由”归罪于男女交际的公开化,而主张男女社交公开者对此进行了反驳,他们认为社会上不道德的事情并非由于男女交往造成的,恰恰是没有把女性置于和男性平等的地位。他们从人的本性出发,把性行为的不道德根由归之于“男女之大防”。从表面上看,封建礼教似乎要培养高尚的人格,但却违背了人的本性,自从有了礼教“男女有起界域来了!有起礼防来了!男女的交际秘密起来了!男女的情感,变成不可以对人说的了!有了这种种的缘故,就生出什么‘奸淫’、‘贞操’、‘节操’等等的问题。”针对守旧派提出的男女之间不道德事情的发生缘自于男女交际自由的观点,茅盾更是著文驳斥,他认为:“试问这种不道德行为的起因,是否仅仅因为男女多见面、多交际的缘故呢?还是尚有其他原因呢?……世间男女多见面多交际的,自然要算姊妹兄弟了,试问姊弟乱伦的事情,何以少有呢?岂不是因为姊妹兄弟间有伦常观念立著,所以虽然亲密,却不发生不合理的性的恋爱。然而通常男女间只要有人格观念立著,便也不致发生不合理的性的恋爱了,怕什么社交公开之后会多不道德的事情呢!”在中国封建礼教盛行的几千年也没有断绝不道德的事情发生,根本的原因“是不良的社会制度养成的”。
社会上之所以会出现“乱伦”和不规矩的“性自由”,不是由于男女社交公开化造成的,恰恰是因为男女社交不公开的缘故。“男女的性欲是极富反动力的”,越是严厉禁绝,越容易对异性产生好奇心和神秘感,特别是处于青春期的男女,一旦相遇极易产生性冲动。出现“外遇”“苟合”等事情,这些现象都是由于礼教禁绝的缘故。是男女社交不公开的罪孽。相反男女社交公开,顺应了人性的自然,男女平等公开的交际,不但不会有什么邪念。情感也不会乱发。女性的人格得到了尊重,顺应了社会进化的需要,那么不道德现象就不会发生。
4男女同校、开放女禁的争论
西方女性主义思潮在中国的译介和引入,使传统礼教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男女社交公开的观念为人们所接受,特别是仰慕西方的知识分子和年轻学子更是强烈要求男女平等、社交公开。他们除了抨击封建礼教的危害外,利用报刊发表文章,宣传男女社交公开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剖析不道德的性行为的社会根源和思想基础,而在实际行动中,争取女性社交公开权的突破口是要求男女同校、开放女禁。
近代西学东渐的一大功劳就是成立了许多近代学校。女性和男性一样获得了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不过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当时的学校男女分置,不容许出现男女同校的事情发生。如民国元年的学制中就有这样的规定:高等小学以上男女必须分校。在当时的一些女校,甚至对担任教员的男教师也有种种限制。五四时期。出于爱国活动的需要,一些学校的男女学生开始合作。男女之间开始了自由社交。于是要求男女同学、开放女禁成为当时进步青年的迫切愿望。
1919年5月19日,甘肃女子邓春兰上书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强烈要求“国立大学增女生席”、“实行男女同班”。尽管民国成立后,在一些学校已经允许女生进入学校,如首倡男女同校的上海大通学院,1916年就允许个别女生进入学校学习,但真正开放女禁,允许女生进入大学学习的还是在五四前后。就在邓春兰上书蔡元培不久,又在报纸上公开发表《敬告全国女子中小学毕业生同志书》,为女性进人公立大学奔走呼号。邓春兰的信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应,许多报纸纷纷转载,引发了人们的激烈争论,许多进步学者也加入到呼吁开放女禁的阵营,像陈独秀、李大钊、胡适等,发表文章支持开放女禁。胡适发表《大学开女禁的问题》,明确表明“我是主张开女禁的”。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也准备改变中国“高等学校既不许男女同校,又不为女子特设”的弊端,准备在“明年招生时,倘有程度相合之女学生,尽可报考。如程度及格,亦可录取也”。在社会舆论的支持下,1920年北京大学招收了第一名女学生王兰到哲学系旁听,之后陆续有9名女生进入北大。北大解除女禁后,其他高校纷纷效仿,陆续解除女禁,实行男女同学。男女同校,堪称开社会风气之先,充分体现了女性社交自由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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