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晴雯人物形象的独特性和悲剧性(2)
但就是这样一个好姑娘,从十岁起被贾府总管赖大买来,接着又被当成礼物送给贾母,继而又被派遣到宝玉身边伺候,到被王夫人赶出府去,她只度过了十六个春秋便香消玉殒了。不论从家庭出身还是生活遭遇,晴雯都是贾府丫鬟中特别富于悲剧性的人物。而她的的悲剧性及其悲剧根源也一直受到人们的探讨和挖掘,窃以为她悲剧的原因从判词中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生不逢时,强调贵贱尊卑、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一边压榨他们的劳动,一边还摧残他们的心灵,想将他们培养成顺从卑微的奴才,而晴雯不愿奴颜婢膝,她追求平等和自尊,哪怕是做丫鬟,她也要做个有尊严的奴隶。但这样的叛逆者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她必然会被封建势力所摧毁,这是时代的悲剧。二是她的美貌、才能和性格使得她遭人妒忌、毁谤,以致于她过早地逝去,这是她悲剧结局的直接原因。关于晴雯的美貌,作者没有多少直接的描写,而是假他人之口,侧面写出她的倾城之姿:嫌恶她的王夫人说她是“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这些都是古时美女的特征。而凤姐更曾说过“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比起来,都没有晴雯生得好”,在美女如云的大观园里,能得到凤姐这样的评价,可见晴雯的美貌确实出众。 中国自古就有着红颜祸水的传统意识,再加上晴雯的心灵手巧和快人快语、敢爱敢恨的刚烈性格,她受到袭人等丫鬟和王善保家的妒忌毁谤不足为奇。但晴雯不能意识到这些,因此她要问为何“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咬定我是个‘狐狸精’?”以致含冤而死,这不得不说是晴雯悲剧性的体现。对于她死前剪下指甲送给宝玉,和宝玉换贴身的袄穿,并让他不必瞒着别人的一些举措,把它看成是晴雯对隐藏在自己心底的爱情的觉醒无可厚非,因为平时的她追求平等,不想像袭人那样为了当上侍妾成为王夫人在怡红院的代言人,整天监督宝玉的言行,想着法子讨王夫人的关心,即使成了侍妾也还摆脱不了奴才的地位,与其那样,她不如做宝玉的知己,把那份爱深藏在心底。可临死又担着个“狐狸精”这莫须有的罪名,她也就无所顾忌了,索性大胆表明自己的心迹。这虽说得通,但我认为晴雯更多的是意气用事,她的做法是为了对以王夫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给予强烈抗争和反击。且晴雯临死时“一夜叫的是娘”,此情景极具悲剧色彩,这是她对自己悲苦身世和悲惨遭遇的无奈和冤屈的呐喊,是对封建等级社会的忿恨和不平的控诉。如果此时她叫的是宝玉的名字,我想她的抗争精神和悲剧色彩也就不会这么震撼人心了。有人认为晴雯不会藏拙,不能认清自我是她导致悲剧的原因,对此我不敢苟同。在我看来,晴雯恰是认清了自我,她从十岁起就成了丫鬟,被当成物品三易主人,其中的世态炎凉她定是体会极深,府中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她看得肯定也不少,跳井的金钏,吞金的尤二姐不会不给她一些触动,正因为她看透了这个黑暗社会,知道自己身为下人不管怎样结局都不会太好,与其活得卑微低贱,不如敢爱敢恨、活出自我来得痛快些,有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大无畏精神。她不是不会藏拙,她只是不屑藏拙罢了。再说就算会藏拙又怎样,善于此道的薛宝钗不也还是个悲剧结局么?但我们也应看到,不屑藏拙加速了晴雯悲剧的发生。
有学者认为,晴雯的死宣告了黛玉、宝玉和作者曹雪芹三个人的死亡④,我很赞同这个观点,从她身上,我们不但能预知黛玉、宝玉的大致结局,也能看到作者的社会理想和道德批判,这是晴雯在小说里重要地位和作用的体现,不容忽视更不容小视。可以说,晴雯形象的丰富内涵注定了她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典型价值,她值得让人们去感动,去同情,去思考社会与人生的意义。
注释:
①陈桂声《划破乌云浊雾的理想之光——论晴雯》,载于《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4辑,第204页。
②本文所引《红楼梦》文字,若不注明,皆见于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印本。
③冯文楼《晴雯,一个悲剧性的存在》,载于《红楼梦学刊》,1994年第2辑,第204页。
④参见王勃、张健《“花”自飘零“水”自流——晴雯人物形象之管窥》,载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第93页。
参考文献:
[1]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2]何其芳.论红楼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3]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
[4]严云受.论晴雯[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78(2).
[5]冯文楼.晴雯,一个悲剧性的存在[J].红楼梦学刊,1994(2).
[6]陈桂声.划破乌云浊雾的理想之光——论晴雯[J].红楼梦学刊,1995(4).
[7]周五纯.晴雯形象探微[J].红楼梦学刊,1996(4).
[8]王勃,张健.“花”自飘零“水”自流[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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