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网络谣言的传播特征与治理研究(2)
(二)谣言监测
在政府部门进行谣言监测的同时,各社交网站也逐步严格谣言监测。一方面通过技术手段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过滤,对谣言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止网络谣言的扩散;二是设置网络管理员,以“把关人”的身份进行监测,让谣言发布者自行删除谣言,或利用管理员权力强制删除内容,关闭账号,弥补技术上的不足。尤其要加强对网络“大V”的监测,严格规范其网络行为,避免他们成为网络谣言的中转站。
(三)辟谣机制
目前,辟谣主体主要分为三种:1.政府部门。大量政府机构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在谣言发生后,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主动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将谣言的影响力降至最低。如高考寻人寻证谣言发生后,“平安北京”通过微信提醒网友进行防范。2.网络运营机构,他们在各自的网络平台上建立官方辟谣平台,第一时间将辟谣信息发给所有用户,在控制谣言的扩散程度和辟谣效果上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主要的辟谣平台有微博的官方辟谣,网易的微辟谣,腾讯、搜狐的谣言终结者及6大网站共同发起的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等。3.民间组织,这些辟谣机构专业性较强,弥补了纯官方辟谣的不足,为民众提供了一个非官方的可靠信源,对于谣言的消解作用显著[4],如果壳网的谣言粉碎机。
辟谣平台发现疑似谣言后,进一步核实求证,并立即公开澄清;一些高水平的谣言通过网友举报反馈到辟谣平台,在查证后予以公布。针对一些特殊性质的谣言,辟谣平台通过查找源头、实地探访、深度搜索等手段,多渠道核实信息,保证确凿的证据,来证实或证伪。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谣言——用户——辟谣平台——用户”或“谣言——辟谣平台——用户”的辟谣模式。
(四)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手段是我国治理谣言的常规措施,我国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规定对散布谣言的行为做出处罚,但我国法律对新型网络谣言的界定模糊,处罚相对困难。2013年9月,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填补了空白,不仅明确了网络诽谤的量刑标准,而且对谣言的点击、浏览及转发行为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网络谣言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谣言预警能力不足
网络谣言从出现到治理存在时间差,而在这个时间内,谣言已在社交网络内迅速扩散,等到治理时往往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辟谣增添了极大的困难。虽然实名认证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网络谣言的势头,但仍然无法有效地控制网络谣言的传播。而且在许多涉及公共危机的网络谣言中,政府和媒体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反应迟缓,导致谣言愈演愈烈。
(二)“官谣”凸显治理空白
“官谣”相对于“民谣”而言,指的是某些官员利用资源,公开发布重大的虚假信息或严重歪曲事实的消息[5]。这些谣言往往通过政府机构冠以权威发布,多表现为对事件“先否定后肯定再道歉”,不仅迷惑性更强,而且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引起公众的不满。但目前对于“官谣”的治理确有难点,不仅无法明确责任主体,而且缺乏有效的规范和处罚措施,这都为“官谣”提供了生存空间。
四、网络谣言治理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整合多方力量,形成高效的信息搜集机制,加强监控,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动向,及时发现谣言苗头,尤其对各类突发性危机事件,要及早制定应急预案,将谣言扼杀于摇篮之中。在谣言发生之初,要及时引导舆论,做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让谣言止于真相。同时,提高官方网站或账号的影响力,将真相有效传达给公众,避免“谣言传千里,真相不出门”的现象发生。
(二)完善问责制,提高政府公信力
制定完善的问责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层面填补问责空白;完善行政问责的程序,明确权责界限,提升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拓宽问责范围,强化问责力度,避免不负责任的权威声音;实现政务和问责信息的透明公开,克服信息不对等的缺陷;同时,完善问责监督机制,加大问责惩处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让“官谣”无处躲藏。
参考文献:
1 林群,理性面对传播的“微时代”[J].青年记者,2010(1).
2 周裕琼.2012年中国谣言传播特征解析与应对策略[M].新媒体蓝皮书(2013).
3 曾建辉.微博假新闻的产生与防范[J].新闻爱好者,2012(8).
4 王灿发.骆雅心.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微博辟谣并谣言控制机制研究[J].中国记者,2012(5).
期刊库(http://www.zgqkk.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无关。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投稿辅导服务咨询与期刊合作加盟
陆老师联系QQ:
蒋老师联系QQ:
刘老师联系QQ:
联系电话:18015016272
17327192284
投稿辅导投稿邮箱:zgqkk365@126.com
期刊推荐
- 《校园英语》旬刊 省级 教育类学术期刊
- 《吉林教育》旬刊 省级 教育类学术期刊
- 《文教资料》 旬刊 省级
- 《科技风》半月刊 省级 科技类优秀期刊
- 《价值工程》旬刊 国家级 科技统计源期刊
- 《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 半月刊 北大核心
- 《电影评介》半月刊 14版北大核心
- 《社科纵横》季刊 社科类优秀期刊
- 《求索》月刊 14版北大核心期刊
- 《中华建设》月刊 国家级 建设类优秀期刊
- 《继续教育研究》月刊 北大核心期刊
- 《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与技术)月刊 国
- 《新闻传播》月刊 省级 新闻类优秀期刊
- 《财会月刊》旬刊 14版北大核心
- 《体育文化导刊》月刊 体育类双核心期刊
- 《机械研究与应用》双月刊 省级 机械应用类
- 《公路交通科技》 月刊 北大核心
- 《教学与管理》旬刊 北大核心
- 《新课程研究》旬刊 省级 教育类优秀学术期
- 《中国医药指南》 旬刊 国家级
- 《高教论坛》 月刊 省级
- 《课程教育研究》 旬刊 国家级
- 《语文建设》 旬刊 14版北大核心
- 《教育发展研究》 半月刊 双核心
- 《学术界》 月刊 双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