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行为的界定及法律特征(2)
(二)见义勇为的主体在进行救助时的出发点是正义的
有为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避免或减少损失的主观想法,也可以这样说,主体具有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的目的。如果是为本人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不能被视作是见义勇为,我们只能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意外事故或者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来对其进行判定。
(三)见义勇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具体实施了保护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的行为
比如见义勇为的行为人所要保护和救助的对象在客观上正在或将要遭受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或将要遭遇危险及正在面临危险等情况时,行为人主动地挺身而出,实施了保护行为或者的救助行为。
(四)见义勇为行为人无法定或约定的救助义务
无法定义务是指行为人无法定的权利或义务,行为人如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就不构成见义勇为。如着便衣的警察在下班路上抓获抢劫犯的行为;某单位的保安履行保护单位所辖范围内物品及财产安全的义务,这种行为就不属于见义勇为的行列。
(五)见义勇为这一壮举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作出的,没有预设
紧急情况既可以是人为原因,也可以是自然原因。
(六)见义勇为不得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一种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符合了上述法律特征,即可被认定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从而适用于见义勇为的规范,对其进行保护、救济和奖励。
参考文献:
[1]方向东.见义勇为的立法评价与思考[J].黑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2.
[2]许疆生.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探析[J].新疆大学学报,2009.3.
[3]李玉敏.见义勇为的性质及救济机制[J].法律适用,2005.10.
期刊库(http://www.zgqkk.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无关。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投稿辅导服务咨询与期刊合作加盟
陆老师联系QQ: 913775405(普刊)
蒋老师联系QQ: 867306987(核心)
刘老师联系QQ: 271374912(核心)
联系电话:18015016272
17327192284
投稿辅导投稿邮箱:zgqkk365@126.com
期刊推荐
- 《课程教育研究》 旬刊 国家级
- 《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与技术)月刊 国
- 《价值工程》旬刊 国家级 科技统计源期刊
- 《高教论坛》 月刊 省级
- 《法制与社会》旬刊 省级
- 《中国教育学刊》月刊 14版北大核心
- 《语文建设》 旬刊 14版北大核心
- 《中国绿色画报》 月刊 国家级
- 《社科纵横》季刊 社科类优秀期刊
- 《求索》月刊 14版北大核心期刊
- 《财会月刊》旬刊 14版北大核心
- 《艺术品鉴》 月刊 省级
- 《中华建设》月刊 国家级 建设类优秀期刊
- 《教学与管理》旬刊 北大核心
- 《当代经济》 旬刊 省级
- 《新课程研究》旬刊 省级 教育类优秀学术期
- 《文教资料》 旬刊 省级
- 《学术界》 月刊 双核心
- 《吉林教育》旬刊 省级 教育类学术期刊
-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月刊 14版北大核心
- 《继续教育研究》月刊 北大核心期刊
- 《财经界(学术版)》半月刊 国家级
- 《电影评介》半月刊 14版北大核心
- 《公路交通科技》 月刊 北大核心
- 《新闻传播》月刊 省级 新闻类优秀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