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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政府在我国碳基金发展中的作用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4-03-31 21:29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吴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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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碳基金是发展碳金融的重要工具,中国的碳基金近年来有所发展,但态势较弱。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汇国,为了应对与日俱增的碳排放压力,我国必须加快发展碳基金以提升我国低碳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碳基金的扶持: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市场机制,改善融资环境;促进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发展。

  关键词:碳基金;低碳经济

  一、碳基金简介

  碳基金是指由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专门基金,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购买碳信用或投资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经过一段时期后给予投资者碳信用或现金回报,以帮助改善全球气候变暖。

  20世纪70年代以后,全球气候变暖严重威胁着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2005年2月16日,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提出了对有关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并且还确立了联合履约JI(Joint Implementation),国际排放贸易IET(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和清洁发展机制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三种灵活机制,以使《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发达国家达到各自所应承担的减排义务。为实现上述三种机制,全球相继成立了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机构。世界银行的雏形碳基金PCF(Prototype Carbon Fund)是全球第一个为清洁发展机制CDM而运作的基金。随后,世界银行以及其他机构相继建立了更多关于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的基金,统称为碳基金。国际上,碳基金按照设立与管理方式主要分为三种:全部由政府设立和政府管理、由国际组织和政府合作创立并由国际组织管理、由政府设立采用企业模式运作。

  碳基金运行模式主要是:碳基金利用自身机构的影响力,连接CERS(经核证的排减量)的买方和卖方,将卖方实现的CERS卖给买方,帮助买方低成本实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同时,帮助卖方获得实现CERS的资金和技术,促进卖方的可持续发展。买方主要为发达国家政府和公司,卖方主要为发展中国家政府和公司。该模式的实践提高环境了质量,促进了经济增长,维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二、中国碳基金的发展现状

  中国的碳基金近年来有所发展,但态势较弱。目前,中国主要有三大碳基金。

  一是中国碳减排证卖方基金,该基金是全球设立最早的碳减排证卖方基金,主要是为我国的CDM项目的CERS在全球碳市场销售提供专业化服务,以搭建我国CDM项目业主与欧洲国家的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为他们开展减排项目和融资合作提供全面、全过程的专业服务。

  二是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2006年8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其管理中心,负责收取、管理和利用在此合作下获得的国家收益,促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该基金是由国家批准的按照社会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2010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推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广泛发展。

  三是中国绿色碳基金,于2007年7月成立。中国绿色碳基金是设在中国绿化基金下的专项基金,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这个基金的设立,为企业、团体和个人志愿参加植树造林以及森林经营保护等活动,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搭建了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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