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库

教育   经济   科技   财会   管理   
医学   法学   文史   工业   建筑   
农学   水利   计算机   更多>>
 首 页    论文大全   论文精品    学术答疑    论文检测    出书咨询    服务流程    诚信通道    关于我们 

略论电子商务中的纳税问题(2)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4-04-25 16:07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朱亚平
分享到:

 

  (二)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大致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认识阶段,1996-1997年,我国政府、商贸企业开始认识电子商务;第二阶段,广泛关注阶段,1997-1998,我国掀起电子商务热潮;第三阶段,应用发展阶段,1999至今,政府制定电商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但税制尚未对电子商务做明确规定。2000年4月,时任财政部长项怀城在北京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2000中国企业高峰会”上表示,不想放弃征税权;2005年1月,我国第一个专门指导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 2007年3月商务部发布《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2008年10月《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颁布;2008年11月北京市地税局公布虚拟交易税征收细则; 2011年6月,武汉国税局开出了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皇冠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何立衡,2011);2013年3月,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调研电子商务征税,将从制度对其进行完善,既要促进其发展,又要使其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履行纳税义务。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思路

  (一)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选择

  1.是否征税的选择。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免税,二是征税。本人认为,从长远看,我国电子商务应征税,只不过现在处于发展阶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措施,不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国家也实现税收收入的增加。

  2.税种的选择。一是对于间接电子商务,交易性质比较容易明确,税种认定也不难,应将间接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有形商品视为常规商品的延伸,明确地认定有形商品的交易行为符合增值有关规定,予以征收增值税;二是对于直接电子商务,对于这些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劳务还是销售特许权使用产品就很难判定。如软件的销售,对于版权转让的软件销售应视为转让无形资产,应征营业税,这是没有争议的。三是对于非版权转让的软件销售如何界定就存在广泛的争议。笔者认为将其视为转让货物,征收增值税比较合理。对于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参考所有权是否转移,确定适用税种,对于所有权没有转移的情况一般应征营业税。当然,由于增值税保持税收中性等优点,我国应继续扩大增值税的课税范围,将更多原本应征营业税的行为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最终实现对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数字新产品统一征收增值税,使其与传统有形产品的税收待遇一致(黄博深,2012)。

  3.税收管辖权的选择。在税收管辖权上,应坚持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并重的原则。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出台各种政策、优惠措施以及吸引外来投资,外来投资较多,因此在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上应坚持地域管辖原则。但不可否认,地域管辖原则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实施起来有很大的困难,在税收征管技术问题尚未解决之前,一味坚持地域管辖权没有实际意义,应采取地域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并重的原则。同时,我国应积极研究制定措施,完善我国税法,防止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地域管辖权的弱化,避免居民管辖权的广大应用。

  (二)电子商务税收体制

  电子商务税收体制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应当实现从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到纳税检查等各个环节税收征管的电子化、网络化,建立健全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体制。

  1.建立电子税务登记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全国统一的网络交易纳税人的识别码以及相应的查询信息库,建立网络交易纳税人的登记管理制度。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电子税务登记,填报相关纳税资料,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若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应及时更新信息库(黄文丽等,2011)。

  2.规范电子账簿和电子凭证。为保证网络交易的真实性,应当建立电子凭证的认证制度,规范电子账簿和电子凭证,对电子凭证中所记录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网络交易纳税人身份的真实性税务机关要进行确认,避免冒名传送虚假会计资料行为的发生。

  3.加快实施电子征税制度。首先,要求所有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后,必须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专用财务软件,并向税务提供用户名和密码;其次,该系统联合银行及国库间电子信息及资金的交换,实现电子商务无纸化纳税申报和纳税结算电子化,提高申报效率,降低纳税成本。

  4.使用电子发票配套管理。随着电子申报、征税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纳税各环节基本实现无纸化的同时,可以考虑在传统纸质发票使用的基础上,使用电子发票。建立电子发票管理数据库存,实现发票的领购、填开、保管无纸化、电子化。电子发票的应用,一方面可提高税收各环节的效率,完善电子税收体系;另一方面可有效地杜绝各种形式的虚假发票。

  5.完善电子税收稽查制度。网络交易的税务稽查是对通过互联网获取纳税人所属行业情况、货物和服务的交易情况、银行资金流转情况、发票稽核情况等信息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与网络银行资金结算中心、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安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构筑电子化的税务稽查监控网络。

  6.加强国际情报交流与协调。电子商务的全球性决定了电子商务税收的国际化趋势,仅靠一国税务部门很难对电子商务复杂的税收环境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必须通过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协商来解决,通过互换税收情报相互协助征税,打击网络环境下新型的避税、逃税行为,同时也避免对电子商务重复征税。

  参考文献:

  1.万莉莉.论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影响及对策.现代经济信息,2012(1)

  2.何立衡,祝盼.关于我国对个人网店征税的看法.现代经济信息,2011(13)

  3.黄博深.论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商业会计,2012(10)

  4.黄文丽,陈罗华.电子商务涉税的难点及对策分析.中国集体经济,2011(36)


期刊库(http://www.zgqkk.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无关。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QQ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热线:
180-1501-6272
微信号咨询:
fabiaoba-com
咨询电话:18015016272 投稿邮箱:zgqkk365#126.com(#换成@)
本站郑重声明: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 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   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版权:周口博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3 . 期刊库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