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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文”监管之下 银行理财业务如何消化非标资产(2)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4-06-16 16:26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王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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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8号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因此,将有部分银行的非标资产持有规模超限。那么,银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消化这些超限的非标资产,从而满足“8号文”的监管要求呢?

  三、商业银行可能的应对策略

  从理论上看,要降低非标资产比重,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升关键指标(存量理财产品或总资产的规模),但这两个指标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限制,短期内难以大幅提升;二是减少非标资产,比如严格控制增量非标、等待存量非标陆续到期、转让部分存量非标等,但这会影响到公司的业绩,不符合商业银行逐利的本性。因此,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

  根据笔者的经验,在金融行业分业监管的背景下,银行可以通过与集团内子公司(信托、基金、证券等)开展业务合作,创造性地利用监管差异来消化超限非标资产。我们不妨以Z银行(A股上市公司,拥有Z信托、Z基金、Z证券等子公司)为例,对具体合作模式进行探讨:

  (一)利用各子公司平台对接银行非标资产,降低资本占用

  1.非标转代销模式。信托、基金、证券各子公司设计主动型资产管理计划,通过集合信托计划或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Z银行非标资产。Z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系统、银银平台代销资产管理计划。同时,Z银行引导部分理财资金投资于其子公司创设的、基础资产为该行非标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非标资产转让后,产生的部分收益可通过财务顾问费等形式返还给Z银行,形成中间业务收入。

  当然,我们应该注意到,此模式存在一些问题:(1)客户对由不同类型主体发行的理财产品认同度有差异,对收益回报要求也不一样。(2)基金、信托、券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门槛高,销售渠道可能不通畅。(3)基础资产的期限较长,若不能进行期限错配会造成销售成本上升,制约销售规模。

  2.非标转股模式。由信托、基金或证券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通过该有限合伙企业间接认购Z银行的非标资产。而Z银行的理财资金投资于信托、基金或证券子公司创设的资产管理计划。由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属于股权性质,且不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不受“8号文”约束,利用该模式可消化银行非标资产。

  (二)通过创设标准化资产标的对接银行理财产品,规避监管限制

  1.中小企业私募债银证合作。目前,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属于国家政策倡导的,而且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商业银行将非标资产转为标准化资产的有效途径。

  具体操作方案如下:(1)把一定融资需求规模(如3亿元以下)的融资方作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债主体;(2)Z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所规则,帮助这些中小企业完成私募债的发行;(3)Z银行设计相应理财产品,批量购买上述中小企业私募债。

  通过上述操作,Z银行将符合条件的客户转为私募对象,既是贯彻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又能腾挪出宝贵的信贷资源,还有助于降低了非标资产占比。

  2.利用信贷资产流转平台实现非标资产转标。由银监会牵头的信贷资产流转平台已在测试运行。在此平台上挂牌转让的信贷资产将以信贷资产包以及信托受益权的形式出现,且以信贷资产为基础资产的信托受益权在银行间市场挂牌转让后将被视为标准化债权资产。

  当然,实务操作中还有一些其他措施,由于篇幅所限,无法一一列举。

  四、结论

  综上所述,虽然证监会监管较严,商业银行依然可以采取很多措施来积极应对。这些措施,一方面有助于防范与控制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国内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银行理财市场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马珊珊.“8号文”空袭[J].新理财,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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