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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异类间性问题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3-12-30 11:43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田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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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异类间性;人化;去人化;异类相知;异质共在

  摘要:异类间性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弥补主体间性概念的不足,纠正传统失误,使人更好地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人类与非人类的关系。异类间性理论超越于一般的认知关系、实践关系,强调一种异质共在的生存关系。对待异类的存在,必须扬弃通常那种单向度的、人化的、“否定式”的实践方式,而采取双向度的、“人化—去人化”的、“否定—肯定”的实践方式。在这样的实践方式下,异类的存在、人类的存在都同时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二者之间既互为目的又互为手段,从而真正有效地保障异类之间的同在、共处、共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B01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13)06-0042-07

  当代理论界屡见学人论及主体间性问题,还鲜见论述异类间性问题。主体间性作为一个舶来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亦有其局限性。这个概念源自胡塞尔现象学,是为了突破唯我论的限制而产生的,探讨的是从单个主体走向多个主体和探求主体之间的交互沟通问题。此概念的局限性在于它只限于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根基仍是传统的主体概念。可是作为世界内的存在者,既有主体,又有非主体,而非主体与主体之间、非主体与非主体之间的关系显然不是主体间性概念所能涵盖的,所以这些不能被主体间性覆盖的领域就需用一个新概念来阐释。

  而且,主体间性既然是基于传统的主体概念,那么就有着难以避免的传统弊端,这一弊端主要表现为人类中心主义。主体概念本质上就是人的概念,因为真正的主体就是人。主体间性从本质上讲,无非是人类认知方式在同类间的一种扩充,因此也就是同类间性。但是,近年来一些学人把主体间性概念无限推广,甚至把它推广到与人类相异的异类关系上,把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也理解为主体间性问题,这就跨越了其合理的理论边界,在理解世界时犯了任意主体化、同类化、同质化的错误,简言之,是一种人化泛滥的错误。

  所谓异类间性,就是不同物种之间、主要是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交互关系,这种交互关系不单纯是一种主客关系,它超越于一般的认知关系、实践关系,是一种异质共在的生存关系。异类间性概念的提出,就是为了纠正上述错误,提醒人们尊重周围世界的非人类的存在、非主体的存在;同时也提醒人们,对于非人类的存在、非主体的存在,不要一味主体化、人化,或者做主体化、人化的理解。异类间性概念的提出,还为了在新的理论平台上更好地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人类与非人类的关系。

  一、人类生活基于异类存在

  我们必须从存在论的立场重新理解人与世界、人与非人、人与人的关系。人的存在首先是一种世界内的存在,这样,人就天然地受到这一“世界内”的限制。质言之,人的存在总是一种“世内存在”,这个“世内存在”决定了人类存在的具体边界,就目前而言,就是地球及其周边的有限范围。尽管人类开始探索月球、火星等等,但是人类的存在边界仍是很有限的,即使再扩大,仍然是一种“世内存在”。从认知的方式上说,人类的认知只能采用“世内视角”,只能站在世界内看世界,世界本身是什么样子、世界之外是什么样子,人类只能间接地去想象、思维,或者说只能是一种“想当然”。再从实践的方式上说,人类的实践是一种“世内实践”,即是说,他只能与世界内的存在者打交道,他的实践一向只能是世界内的具体存在者,实践对象总是世界内的具体对象。总之,“世内”、“周遭”构成了人类的存在、认知、实践的天然范围。

  但是,“世界内”不仅仅存在着人类,除了人类还有非人类,这是显而易见的。人类的每时每刻,都在与周围非人类的东西发生着交互关系。水、空气、泥土、石头、草木虫鱼、日月星辰等等,这些异类的存在,既有无机物,又有有机物;既有低等生物,又有高等生物,这些分类名目本身就意味着它们之间是异类的,而非同类的。人的生活就建立在周围世界的这些异类存在的基础上,离开了异类存在,人类是一瞬间也生活不下去的。

  在传统的主客二分视域下,这些异类的存在往往被理解为与主体相对的客体。但是,在存在论的立场上,主客二分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人的存在,并不是始终具有清醒意识的存在,并不是始终作为主体而存在的,相反,人的存在本身就具有非意识化、无意识的可能性,因此就具有非主体化的可能性,人的睡眠、昏厥,成为植物人,乃至死亡,这诸种现象都证明了人类非主体化的可能性。可见,主客二分是一种过于狭隘的认知方式。

  异类存在首先是一种非客体、超客体的存在,它只伴随着主体化的过程才转化为客体。《传习录》记载:“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1〕其实所谓“花与汝心同归于寂”的时候,这个“寂”的存在方式,就是非主客式、超主客式的存在方式。所谓“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就是主客相对待的状态,所谓“明白起来”就是主体自觉。

  异类存在既然可以超越于主客关系之外,就可能是一种不被人所知的存在,就可能是一种漠不关己的存在。事实上,只有“关己”的存在才是对象化的、人化的存在。但是,“关己”的存在是非常狭隘的、极其有限的存在,它依赖于大量的漠不关己的存在。这些大量的漠不关己的存在平时只是作为背景、作为边缘而存在的,犹如一个极端口渴的人来到河边,他赶紧从中掬起一口水,此时他只关注这口水,这一口水就作为对象物成为“关己性”的存在,但是这一口水恰恰离不开整条河水的存在,离不开整条河流所在的大地的存在。

  漠不关己的存在是普遍性的存在,它们作为背景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关己性的存在与漠不关己的存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关己的存在有可能转化为漠不关己的存在,比如它们被人类遗忘、抛弃,不再关心;在对象化、人化的同时,就意味着非对象化、非人化的可能性;异类既可能进入主客关系,就可能脱离主客关系。人类的生活基于异类的客体化与非客体化的双重可能性之上。

  二、“人化”与“去人化”:异类存在的双重方式

  上文我们已经讲到,人类的存在基于异类的存在,人类与异类同在、共在,由此,人类才不孤独。作为共在于世界内的存在者,人类与异类的关联不只是一种主客关联,而是主客关联与非主客关联的双重转化。因此,异类的存在并不单是一种人化的、同化的存在,而是同时具有非人化、去人化的可能性。异类的存在即使作为人化的自然、自然的人化,也并不是绝对的、永恒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但是,通常的对象化理论恰恰片面地强调人化,忽略了非人化与去人化。因此,有必要纠正这一理论偏见。

  人化是怎么来的,为什么需要人化?异类存在者难道是人化的现成的产物吗?“人化”这个提法本身就已经意味着“化”的过程,就意味着“人化”不是现成的,而是生成的,不是既定的,而是后定的。异类存在既然需要经由人化的过程,这就表明它的存在首先是被给予的存在,是相对于人化的事先存在。这种相对于人化的事先存在,就是一种超人化、非人化的存在。一切人化的存在都依存于人的对象化活动而存在,保持着与人的二体关系。但是,超人化、非人化的存在并不是依存于人的存在,它们只是漠不关己的存在,只是具有依存于人的可能性,同时也有脱离于人的可能性。

  异类的存在即使可以经由人的实践活动的改造而成为人化的存在,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时刻具备着去人化的潜能。所谓去人化,就是摆脱人的控制,消除掉人为改造的痕迹,恢复其天然的质地与属性,恢复其作为自然物的物性与野性。笼养的动物尽管人化了、驯化了,但是它们具有去人化、野化的可能性,一旦逃出牢笼,就可能啸傲山林。大自然固然被人类大量地改造为人居环境,但它每时每刻都在对抗着人化,农田、牧场的沙漠化就是最直接的例证。即使是良田沃野,一旦人化活动终止,也很快会变成荒地。恩格斯讲:“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2〕恩格斯所讲的自然界的“报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就是指大自然的去人化。

  单纯地强调人化改造,是一种过于狭隘的世界观,只有从人化与去人化的双重视域来看世界才能全面地理解世界。实际上,人类早就认识到了大自然的去人化的趋势,并早在实践活动中遵循着去人化的规律,即在加工改造自然的同时,有意地消除掉人为痕迹,保持其天然质朴的特点。比如,在书法领域里,较高的境界不是熟能生巧,而是摆脱人工的痕迹,达到天然去雕饰,有意地去追求“野”、“拙”的意趣。倘只是熟能生巧,只能导致过度的匠气,只能成为书写匠,而不能成为书法家。明代董其昌强调“字须熟后生”,即是这个道理。不光是书法是这样,很多艺术都是如此。

  在对待人与环境的关系上,人们也渐渐地发现了人化自然、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局限性,开始主动地撤离与自然争利的局面,主动地让出空间,减少或者消除人类活动的影响,让异类恢复其天然的野性,让自然恢复其天然性。事实证明,越是蛮荒之地,越是人迹罕至、人化痕迹稀少的风景,越显得珍贵,越能激发人们的乐趣。人天然地就具有自然属性,人化总是后天的、长期文明教化的产物,因此,他总是具有回归大自然的内在冲动,总是保持着野化、退化的可能性。大量的事实也表明了人的社会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他的动物性、自然属性仍深深地植入其中。

  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异类存在的非人化、去人化的规律,而不是一味地同化、人化、驯化它们。人的存在与异类存在都是“世内存在”,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异质、异类的共在关系,必须保持相互异质、异类的特征,才能和谐共处。片面的人化,就是片面的同化,世界就会日益枯竭、单调,人类的存在就会变成失去了根基的独在,这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三、“以我观物”或“以物观物”:异类之间如何相知?

  异类的存在作为异于人类的存在,具有其非人类的特性,那么如何认识异类的存在呢?

  异类的存在,一般而言,就是所谓物的存在,因此认识异类的存在,就是观物。北宋邵雍说:“夫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也。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圣人之所以能一万物之情者,谓其能反观也。所以谓之反观者,不以我观物也。不以我观物者,以物观物之谓也。既能以物观物,又安有我于其间哉?”〔3〕在这里,邵雍首先提到了三种主要的方法:观之以目,观之以心,观之以理。观之以目,就是所谓的外感知,偏重于感官接触;观之以心,就是所谓的内感知,偏重于情绪感受;观之以理,则是最高的认知方式,是与物合一、物我不隔的境界。这种观物的方法,邵雍又称之为“反观”,它区别于“以我观物”,而是“以物观物”。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两大认知方式:“以我观物”和“以物观物”。所谓“以我观物”,就是按照“我”的方式去了解事物,就必然沾染了主观局限性,物我有隔,物就不是客观真实的物,而是主观化了的为我之物。所谓“以物观物”,就是按照物的方式去如实地认知事物,这时没有“我”横亘于其间,认识就符合于物的实际。

  邵雍的观物三分法是很深刻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和西方感性、知性、理性的三种认识方式相媲美。但是,最值得思考的还是“以我观物”、“以物观物”的二分法,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应着现象与本体的二分法。由此可见,在一定限度内康德的现象与物自身的两分法同邵雍的“以我观物”、“以物观物”二分法是可以对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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