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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志与史的基本关系(3)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5-03-24 10:25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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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史论志记
  志与史在著述方式、方法不同。在写作方式上,史作史论,对重大历史问题,作者发表评论,以表示作者的观点,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志则把述而不论作为志书编修的五大原则之一。一切都尽可能地做客观的记述,反映客观存在。对一些成果、学术成就的评价,具体写出何时、何部门、何人作出的什么评价(水平),不虚写评语,如:“获得好评”“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虽然二者同样是反映事物发展真实经过,但史更突出体现出作者的研究成果,进而还原历史。而志只是如实写照。正如有人把二者的著述方式比喻成:史似画像,着重对特点、重点、规律的研究。志似照相,更实、更细,完全如实反映。
  (五)史专志全
  在纂修的组织方法上不同。史多为专家写史;而志更强调众手修志。志是地方的百科全书。尤其是科技志要求分门别类地记述科学技术的发展轨迹,专业性强。任何一个人或几个人的知识面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了解那么多专业,更不可能熟悉各行各业科学技术的分类及其发展脉络。所以要求众手修志,必须邀请各行各业的专家参与修志,要求专家把好稿件的“业务关”。
  五、修志到写史的思考
  我们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讲,志是史的资料库,为写史的基础。地方志书编纂是由国家下达行政指令性文件,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主持,具体部门承办的专项任务,即官修信史。这主要是专、兼职科技志编修人员的工作任务,而科技史往往是由一些研究所专家或大学师生等进行自由选题研究,是研究人员的自主行为。专职编纂志书的人员大多属于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而史则以研究所和大学的研究人员为主。目前看大部分编修科技志的人员不能写科技史,而一些科技史研究人员在学习了科技志的理论知识后,有的人已开始进行地方志书的编修工作。
  曾有些学者提倡地方志出书后,利用编纂志书拥有的资料进行史书编著。写历史的事件,要经很长时间的积淀,在历史长河中大浪淘沙,交由后人来评说。因此,常有“隔代修史,当代修志”之说。修志的人用手中的资料写史尚有一定的难度,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研究上,仅有的当代资料本身,由地方志编辑人员在自己编修的志书基础上再继续写成史书,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难度很大的问题。
  综上所述,古代史志同源,史志密不可分。我们认为史志有共同的研究对象,同属史学范畴,有相同的目的与用途。史与志的区别主要在于史记述人类社会活动,志对自然与社会并重;史以述往、志重示今;史重在鉴,志重在用;史一般无图,志一般附图;史有褒有贬,志则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史举大弃小,志宏微具收;史纵志横;史论志记;史专志全等等。总之,史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同源异流。史志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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