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国籍转换的法律问题(3)
体育运动国籍转换所涉及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体育公平和人的国籍选择自由的平衡问题,如何设定相应的标准来进行平衡是个关键的问题。是设置更加宽松的转换国籍参赛条件,允许竞技实力更强的运动员尽可能多地参加本项目的体育赛事,增加赛事的竞争程度,达到"更快、更高、更强"的理念,还是规定较为严格的参赛资格,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国籍选择自由?当前体育运动已经是全球化和商业化的运动,只有吸引尽可能多的高水平运动员参赛,才能更好地达到赛事组织者的营销目的,进一步推广其全球化进程。虽然国籍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成为有关运动员参加国际赛事的障碍,但为参加国际赛事而选择转换体育运动国籍,应当被认为是合理的选择。还有,允许运动员通过转换体育运动国籍参赛,可以更好地推广某些体育运动项目,也是体育运动全球化所要求的结果。
4 结论
1)原籍外国的归化运动员加入本国代表团参加国际赛事无疑降低了本土出生并培养的运动员参赛的机会,虽然不能获得参赛资格的其他运动员可能会有抱怨,但是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对外籍运动员加入本国仍然持欢迎态度,通过各种途径努力加速外籍运动员的归化过程以及帮助其获得参赛资格即是证明。大多数移民运动员入籍的原因是为了爱情、机遇、自由和教育,只有很少移民运动员能够全力从事体育事业。尽管如此,接纳归化运动员的国家体育组织仍然支持此种做法,因为在那些非传统的体育运动项目中,只需要有一两个运动员就可以改变本国代表团在该运动项目上的比赛成绩。譬如花样游泳、赛艇、冰舞和网球项目,来自东欧和加拿大的运动员代表美国参加奥运会并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另外,通过立法允许外籍运动员加速归化的程序以便代表本国参赛只是其中的一种方法,另外一种方法就是通过CAS等争议裁决机构仲裁解决有关的体育运动国籍转换争议,归化运动员因此可能获取参赛资格。尽管有关裁决不是很多,但是CAS仍然充分意识到允许体育雇佣军自由发挥可能带来的风险。
2)全球竞争的主要内容已不再是货物贸易或者服务贸易、资本的流动,而是人才的竞争。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想尽各种办法吸引其他国家的人才为己服务,包括可能获得国际体育大赛奖牌的天才运动员等。譬如在美国,除美式橄榄球外,每个美国运动项目中都有国际球员的身影[8]。各国正在加紧吸纳外籍运动员代表自己国家参赛的步伐,不仅一些经济和体育大国成为外国运动员向往的地区(包括美欧和西亚一些国家),就是那些原来对外籍运动员转换国籍代表本国参赛不太感兴趣的国家或者地区(譬如俄罗斯和东欧一些国家),也吸引了一批有前途的外籍运动员。至于运动员转换国籍的目的,如果说前者是为了工作、教育、经济利益或者民主自由的话,那么后者的目的主要是体育竞技利益或者家庭原因。无论如何,运动员转换国籍代表新国家参赛的行为不再是纯粹的各国国内立法尤其是国籍法管制的范围,也是国际体育组织尤其是国际奥委会和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规范约束的事情,发生争议时当然也属于国际体育仲裁院管辖的范围之列,因为目前国际奥委会内部所有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都承认CAS的管辖权。
3)我国目前的国籍法不允许双重国籍,因此想代表外国参赛的中国运动员必须放弃中国国籍而入籍外国,代表中国参赛的外籍运动员必须放弃外国国籍而入籍中国,前者的例证已经出现很多,而后者的情况目前在体育运动领域还极少看到。我国在优势体育运动项目上达到国际顶尖水平的运动员有很多,譬如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等,那些没有机会代表中国参赛或者已经退役的运动员可以在入籍外国并符合有关国际体育组织规定的参赛资格的情况下代表外国参赛。但是对于那些发展水平比较落后,且普及程度较高的运动项目,譬如足球和篮球,已经有很多外籍球员在中国居住数年并符合中国国籍法规定的入籍条件,但因为种种原因仍然没有入籍中国并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赛事,传统的保守观念是一大障碍,还有就是领导者缺乏的开放意识。以足球为例,中国的近邻日本和韩国,都曾经有引进外籍职业球员代表本国参加国际赛事的先例,这两个国家的国籍法原则上也不承认双重国籍,更何况他们的足球水平要比中国高很多,尤其是韩国通过修改国籍法而加速了某些运动员的入籍程序。为了提高我国某些运动项目的水平,在目前暂不可能修改国籍法的前提下,应当允许那些在中国已经工作数年或者符合其他入籍条件的外籍高水平职业运动员加入中国国籍并代表中国参赛,一方面可以带动中国某些项目的国际运动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国际人才资本的流动,而在另一方面也会借助媒体的宣传报道促使立法部门加快国籍法的修改,尤其是在某种程度上允许某些人拥有双重国籍,以更多地吸引高水平的外籍运动员。
注释:
① 体育运动国籍(Sports nationality)源自英文,是指拥有某国国籍并代表该国参加国际体育赛事的一种资格,是主要针对国籍转换或者多重国籍的运动员来讲的。譬如具有A和B双重国籍的运动员原来代表A国参赛,后来在符合国际体育组织章程规定的条件下转换体育运动国籍代表B国,就是改变代表资格,并不涉及国际法意义上的国籍改变。由于国际奥委会等体育组织的规定,拥有某国国籍并不当然具有代表该国参赛的资格,需要符合相关体育赛事组织者的规定。取得体育运动国籍和取得国籍是不同的,前者是国际体育运动领域的概念,后者是一个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概念。
② CAS OG 08/02,Simms v. FINA,award of August 1,2008。
③ ICJ,Liechtenstein v. Guatemala,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Reporter. 1955:4-27。
参考文献:
[1] Alexey Avdokhin. Naturalized athletes in Russia:who,when,and why[EB/OL]. http://www.sports.ru/
en/others/123757793.html,2012-03-12.
[2] Rook Campbell. Staging globalization for national projects:Global sport markets and elite athletic transnational labour in Qatar[J]. International Review for the Sociology of Sport,2010,46(1):46.
[3] Ayelet Shachar. Picking winners:Olympic citizenship and the global race for talent[J]. Yale Law Journal,2011,120:2088-2139.
[4] 黄世席. 从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谈体育运动国籍问题[J].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41(5):11.
[5] Stefann van den Bogaert. Practical regulation of the sportsmen in the EU post Bosman[M].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5:358-359.
[6] Peter J Spiro. The End of Olympic Nationality [EB/OL]. http://papers.ssrn.com/so13/papers cfm?abstract_
id=1904601,2012-03-19.
[7] Michael Beloff. Editorial[J]. International Sports Law Review,2011(2):28.
[8] 罗纳德B· 兹. 体育运动中的社会学问题[M]. 田慧,译.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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