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库

教育   经济   科技   财会   管理   
医学   法学   文史   工业   建筑   
农学   水利   计算机   更多>>
 首 页    论文大全   论文精品    学术答疑    论文检测    出书咨询    服务流程    诚信通道    关于我们 

法制新闻报道中的专业主义缺失(2)

人气指数: 发布时间:2013-09-30 08:54  来源:http://www.zgqkk.com  作者: 景皓丹
分享到:

 

  《中国青年报》"律师造假"报道之所以会在媒体界、律师界和司法界引起轩然大波,并随后被人起诉,正是由于这篇报道既偏离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基本要求,偏离了法治新闻报道的价值理念,与"尊重人权"、"保障公民获得公正而及时的审判"、"无罪推定"的理念背道而驰,是一篇大失法制新闻水准的新闻报道,其报道中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闻真实性欠缺、消息来源不清晰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的首要标准和第一选择。要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新闻工作者必须尽量获取第一手材料,保证消息来源准确可靠。法制新闻中涉及到的每个事实也都必须完全属实,容不得一点虚构,只有真实,才能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司法机关权威度。

  《中国青年报》的"律师造假"报道在一些消息来源上并未给出准确的说明,因此对于事件的一些描述缺乏证据交代,无法保证新闻的真实性。文中称:"经调查,李庄一到重庆,就炫耀自己'上面有人'……""欣喜之余,李庄向京城同行发出信息:'够黑,人傻,钱多,速来!'"这一段描述非常具体,但未说明消息来源,仅用"经调查"一词就草草带过,然而在李庄案开庭16个小时中,没有出现过任何证据证明有这样的情节,报道中对于此处的描述真实性仍显欠缺,不具说服力。

  (二)、主观倾向性明显,有失公正平衡

  法治新闻报道的公正性与法律的公正性一脉相承。法制新闻的公正性应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报道的态度要公正,不能偏袒或打击其中一方,二是要敢于维护法律的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中的客观性原则也要求在报道中,"意见必须与新闻明确地分开",在新闻报道中做到独立、平衡、客观。

  而在"律师造假"报道中,受众可以从中明显感受到记者的主观倾向,从报道中接收到贬损李庄及律师行业的信息。在文中"律师李庄的确能'装',一手'捞人'一手'捞钱'"这一段中,用"装"、"捞钱"、"混迹"等词来形容李庄十余年来在律师界的工作态度,极具贬低意味,具有非常明显的主观倾向。同时,报道中也未给予李庄对这些调查结果进行辩解的机会,报道呈现不公平的"一边倒"。

  (三)、未审先判,超越司法程序做出定性报道

  在刑事案件报道中,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的审判,任何机构与任何人都不得指称某嫌疑人为罪犯。但有些媒体"未审先判"行为会给法院带到巨大舆论压力,失去独立审判的外部条件,犯罪嫌疑人也会失去在新闻舆论监督中得到公正的权利。

  《中国青年报》在文章中写道:"12月13日,'律师造假门'始作俑者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起国内罕见的涉黑案件'律师造假门'被急速曝光。"然而,"批准逮捕"在法律程序中只是尚无定罪效力的强制措施,李庄是否真的在"造假"还无法定性。在此处记者用"始作俑者"一词而非"嫌疑人"等留有余地的词语来形容李庄,无疑已经给李庄定性,认定李庄已有犯罪行为。同时,文章中对龚刚模等人也指称其为"黑恶团伙",并在案件侦查时期使用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这种法定的罪名来指认犯罪嫌疑人,属于未审先判的定性报道。

  (四)、缺乏法律常识,调查与报道中有违法行为

  法制新闻报道应当起到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受众法治意识的作用,因此,作为法制新闻的报道者,更应当有着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储备,在媒体工作范围内与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调查,不能为了调查事件采取违法手段。

  《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权不受侵犯,会见不被监视。但是,从《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李庄律师办案中受到监视的迹象非常明显。文中写道:"律师李庄等人违法操作、妨碍正常司法的行为已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巡查民警多次批评和警告,李庄仍置若罔闻,看守所依法作了详细记载。"然而,按法律规定,看守所是不能干扰律师的正常会见工作的,也无权监视律师。另外,记者也将事件中未经证实的口供进行了公开,这种将未经审判的侦查内幕进行公开,也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反映出记者本身法律常识的匮乏。


期刊库(http://www.zgqkk.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投稿辅导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寻求投稿辅导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投稿辅导/国家级投稿辅导/核心期刊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无关。投稿辅导_期刊发表_中国期刊库专业期刊网站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QQ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热线:
180-1501-6272
微信号咨询:
fabiaoba-com
咨询电话:18015016272 投稿邮箱:zgqkk365#126.com(#换成@)
本站郑重声明: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 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   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版权:周口博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3 . 期刊库 版权所有